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些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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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的工作有:明确拆迁情况、确认拆迁补偿、确保产权信息、做好准备工作等,对于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需要来进行的征收行为,当事人应当予以配合,并按照规定的情况处理。
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些什么?

一、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些什么?

1、明确拆迁性质与土地性质

遭遇征收,首先应当确认当地是为了建设什么项目而征收。如果当地政府是基于公共利益进行征收,例如修建高铁等,则该行为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应当尽力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果征收是基于商业开发的需要,则不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可以不同意征收。

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我国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征收流程不同,参照的征收补偿标准也不同。因此,被征收人还需明确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

2、确认征收补偿方式与标准

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包括房屋安置与货币补偿,被征收人有权从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中二选一。首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货币补偿不能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安置,则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按照面积最低1:1调换

集体土地上房屋货币补偿以重置成新价为原则,包括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和宅基地地价;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主张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相同地段按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确保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居住水平。

3、确认房屋权属信息、留心各类公告

要想获得合理的征收补偿,被征收人需要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权利,且房屋来源合法。实践中,被征收人的房屋权利多少会存在瑕疵,例如房屋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与权属证书上不一致,老房拆除翻建、加建加盖部分未进行审批等等。对于此类情况,被征收人应当抓紧在房屋未被拆除前补办相应的审批手续或者开具相应的证明。如果被征收人持有房屋和土地相关的权利证书,一定要保存好,如若丢失,应第一时间登记补办。

征收方会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陆续张贴征地公告或征收公告。很多被征收人认为该文件盖着政府的红章,所以具有法律效力。此种观念是错误的,不是所有盖红章的文件就是合法有效的文件。征收方张贴的公告有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文件。因此,被征收人对征收方张贴的公告可以拍照留存,以便后续法律程序进行使用。

4、防范入户调查及评估程序

征收确认后,征收办工作人员会上门进行房屋测量、勘查,以确定房屋现状。如果是没有产权证书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测量,这样可以固定房屋实际状况的证据。被征收人要注意查看测量记录的数据、结果与房屋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人口状况登记是否齐全。在测量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的情况下再签字确认。

按照法律规定,选择哪一家评估机构应该由被征收人协商选择,协商不成,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用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如果被征收人没有参与选择评估机构或对评估的结果不满意,不要签字。

二、对补偿不满意的处理

1、不交证:证明房产、土地权利的证件要死死留在自己手中;

2、不签字:若对征收补偿不满意,对方递过的文件不要签字;

3、多谈判:抓住每一次征收方上门谈判的机会,谈高自己的征收补偿;

4、多取证:拍房屋拍土地拍地上物拍公告拍强拆现场录电话录谈话;

5、请律师:自己实在搞不定的,还是请专业征地拆迁律师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征收土地的相关情况,应当由双方协商认定出相关情况,并签订协议,在双方确认后当地签字,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应当立即提出,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协商沟通解决,如果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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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遭遇征收,被征收人能做些什么
[律师回复] 1、明确拆迁性质与土地性质
(1)遭遇征收,首先应当确认当地是为了建设什么项目而征收。如果当地政府是基于公共利益进行征收,例如修建高铁等,则该行为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应当尽力争取合理的拆迁补偿;如果征收是基于商业开发的需要,则不具有强制性,被征收人可以不同意征收。
(2)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我国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征收时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征收流程不同,参照的征收补偿标准也不同。因此,被征收人还需明确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属于国有土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
2、确认征收补偿方式与标准
(1)房屋征收补偿方式包括房屋安置与货币补偿,被征收人有权从房屋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中二选一。首先,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货币补偿不能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房屋安置,则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与被征收房屋按照面积最低1:1调换。
(2)集体土地上房屋货币补偿以重置成新价为原则,包括房屋的重建成新价和宅基地地价;划入城市规划区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主张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进行补偿。产权调换相同地段按合法面积最低拆一还一,确保不能降低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居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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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范入户调查及评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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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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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非法征地如何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遭遇非法征地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遭遇非法征地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
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
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提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遭遇非法征地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非法征地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
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
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提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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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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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
2、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
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向人民。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3、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提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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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意被告主体的问题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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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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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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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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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起行政诉讼应该注意什么
1、不能对抽象的行政行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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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提出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
(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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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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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和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讼。
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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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款规定外,人民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征地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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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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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2)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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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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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非法征地,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遭遇非法征地,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被征地农民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征地拆迁问题。
集体土地是农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在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依靠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生存需要,更重要的是国家拥有相应的权力,为了公共利益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和征收,农民群众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的生活,尽量避免因不舍土地而产生的不满、抗拒等情绪影响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被征地的农民一定要冷静的处理在征地过程中产生的分歧,例如对补偿方式、金额的不满,正确的利用法律武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盲目、暴力维权只能导致矛盾的升级,最佳维权时间的错过,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其次,被征地农民要了解征地流程。
集体土地的征收的流程十分复杂,很多被征收的农民对此并不清楚,导致其面对违法征收的情况往往只能吃了亏,却说不出一二。可是,复杂的征收流程是正对政府的约束,被征收农民的保障。集体土地的征收,
首先,需要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申请,
然后由国土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国土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之后,逐级上报获得征地审核与批复,由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将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公告。公告之后,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进行公告,随后,该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实施补偿安置,
最后用地单位获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征地的每一个流程都要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区的征地流程存在着许多违法情况,以至于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流程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在征地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应证据,以便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被征地农民要清楚补偿项目。
在我国,基本的征地补偿费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如果是商业经营性用地及用房在补偿种类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增多):
1、土地补偿费,即国家对原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被征收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给予的经济上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道、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3、青苗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一次性给予的经济补偿;
4、安置补助费,即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所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5、其他补偿费,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
遭遇非法征地,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遭遇非法征地,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被征地农民要以正确的态度面对征地拆迁问题。
集体土地是农民群众赖以生存的基础,然而在现代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依靠土地已经不能满足生存需要,更重要的是国家拥有相应的权力,为了公共利益对集体土地进行征用和征收,农民群众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未来的生活,尽量避免因不舍土地而产生的不满、抗拒等情绪影响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因此,被征地的农民一定要冷静的处理在征地过程中产生的分歧,例如对补偿方式、金额的不满,正确的利用法律武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盲目、暴力维权只能导致矛盾的升级,最佳维权时间的错过,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其次,被征地农民要了解征地流程。
集体土地的征收的流程十分复杂,很多被征收的农民对此并不清楚,导致其面对违法征收的情况往往只能吃了亏,却说不出一二。可是,复杂的征收流程是正对政府的约束,被征收农民的保障。集体土地的征收,
首先,需要建设项目的用地单位向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用地申请,
然后由国土部门拟定征地方案,国土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进行征地审查,之后,逐级上报获得征地审核与批复,由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将征收土地方案进行公告。公告之后,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由被征地所在人民政府进行公告,随后,该政府及其国土部门实施补偿安置,
最后用地单位获得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征地的每一个流程都要符合法律法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地区的征地流程存在着许多违法情况,以至于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被征地农民对征地流程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在征地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应证据,以便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被征地农民要清楚补偿项目。
在我国,基本的征地补偿费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如果是商业经营性用地及用房在补偿种类上要根据具体情况增多):
1、土地补偿费,即国家对原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被征收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给予的经济上的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道、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被征收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
3、青苗补偿费,即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一次性给予的经济补偿;
4、安置补助费,即对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口的生产和生活所给予经济上的补助
5、其他补偿费,即因征收土地给被征收土地单位和个人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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