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出租人同意的转租,尽管转租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但是该转租行为是违背出租人意志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法律赋予出租人此时有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后,应当关注后续房屋的使用情况,一旦发现承租人不当使用房屋或擅自转租,及时提异议或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出租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事宜后六个月内没有提出异议,应当认定出租人默许转租行为,出租人不得再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不解除的,转租关系仍然存续,不受影响。如果出租人行使解除权,一方面,其可以依据物权请求权要求返还租赁物;另一方面,由于合同解除,承租人丧失租赁权,转租合同也就因其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复存在而不得不终止。
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
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
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由此可见,非法转租是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这里要注意一个限制时效,出租人不想继续履行合同的,解除要在得知转租事项半年内发起。如果超过时效,则默认其同意转租。如果承租人非法转租给出租人造成损失,其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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