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

最新修订 | 2024-09-0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

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

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在居间人的介绍下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并向居间人支付报酬。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的,居间人有权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居间合同与因居间行为而促成的合同属于两个独立的合同。居间行为所介绍的当事人之间合同一经成立,居间人的作用即结束,因此,不能要求合同履行作为支付居间报酬的条件。

因此,现实中要是房屋中介公司已经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合同,居间行为已经完成的情况下,即使买卖双方最终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仍然需要向房屋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

二、居间协议法律规定

房产中介公司介入二手房产买卖双方购房交易中属于法律上所称的居间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产中介作为居间人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购房房源、客源、买卖等服务。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居间费用,且居间费用由买卖双方承担。

但!若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自行解决纠纷。或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关于居间协议中的居间服务费用还需要以合同约定承担吗?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若因买卖方违约原因导致买卖合同未成立,致使中介公司居间合同未成立,中介公司不能要求买卖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居间报酬,可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因其委托而在居间活动中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

房产中介居中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的达成,那么就算是履行完了自己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向其支付中介费,也就是居间费。当然,日后买卖双方解除了购房合同的,并不不影响向中介机构支付中介费。而实践中,中介费一般都是由买方来承担,具体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当事人之间可以再协商确定。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0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
一键咨询
  • 161****23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5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2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6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5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3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7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7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4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用要给吗
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在房屋中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介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也是有效的。二手房交易十大注意事项: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二、土地情况是否清晰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7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和中介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二手房,大家经常会通过中介机构寻找房源,并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于是很多人会问,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切实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大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首先,一定要注意审查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不能轻信中介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三方协议,即出卖人、中介及房屋买受人三方共同签订,如果房屋买卖人只与中介签订买卖合同,需要严审中介机构是不是具有代理权;
其次,要仔细审查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版本,由其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修改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条款。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可以请专业人士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对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条款进行修改,从而更好的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给吗
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和中介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二手房,大家经常会通过中介机构寻找房源,并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于是很多人会问,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切实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大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首先,一定要注意审查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不能轻信中介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三方协议,即出卖人、中介及房屋买受人三方共同签订,如果房屋买卖人只与中介签订买卖合同,需要严审中介机构是不是具有代理权;
其次,要仔细审查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版本,由其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修改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条款。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可以请专业人士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对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条款进行修改,从而更好的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0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和中介签订的买卖房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买卖二手房,大家经常会通过中介机构寻找房源,并使用中介机构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于是很多人会问,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切实的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处分权的当事人,依据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的利益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
大家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
首先,一定要注意审查出卖人的主体资格,是否是房屋登记的所有权人,不能轻信中介中介的房屋买卖合同版本一般是三方协议,即出卖人、中介及房屋买受人三方共同签订,如果房屋买卖人只与中介签订买卖合同,需要严审中介机构是不是具有代理权;
其次,要仔细审查中介机构提供的合同版本,由其注意合同中关于房屋价款、支付方式、房屋交付时间、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的时间以及违约责任,尽量作出对自己有利的约定,修改法律风险较大的合同条款。
最后,提醒大家,为了更好的规避法律风险,可以请专业人士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并对不合理或者不合法的条款进行修改,从而更好的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还能解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等有明确的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退回房款: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认定无效:指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房屋预售合同,且在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二、开发商有欺诈行为:指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出卖给第三人或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的,买房人可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开发商恶意违约: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购房者也有权解除合同。
四、商品房质量问题:指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应当是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开发商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另外,如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五、开发商延迟办理房产证: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给吗
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法院: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中介费还要支付么
[律师回复] 如果是建立了合同关系,而合同的当事人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中介费一般是不予退返的。对于中介费的收取方式,承担方式,等在委托合同建立时应予以约定。
一、什么是关于居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护川篙沸蕻度戈砂恭棘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
二、居间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居间人(中介方)的主要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委托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居间报酬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未订立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报酬。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问人的报酬。
2.偿付费用的义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费用。
三、在法律上可以拒付中介费的理由:居间人未尽到如实报告的义务或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此种情况下一定要有相关证据,比如笔者刚刚胜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中,经过笔者和当事人的共同努力,找到了有力的证据,从而认定了中介存在欺诈行为,我方取得了的最终胜利。
四、拒付中介费很难得到法律支持的情况:居间人己经促成合同成立,而由于委托人一方或双方的原因合同解除。一般在房屋买卖或租赁过程中,作为居间人的中介公司所提供的合同中都会约定,由违约方承担中介费用。所以这种情况下,如果中介公司追讨中介费或不退还中介费,而交中介费的一方希望得到法律的支持,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给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还给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0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中介费是否要给
房产中介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要促成买卖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居间义务,那么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其相应的居间费,其实也就是中介费。即使后面买卖双方因为其他一些原因而解除了合同,也不影响向房产中介支付中介费。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你好,我妈妈(买方)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上面未注明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的期限,这就意味着可以无限制的拖下去,导致我方现在很被动。请问,此事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产权证过户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哪些房地产权证过户需带证件包括买房需携带的证件和卖房需携带证件。买房携带证件:买方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携带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已存校房产科)
5、户口簿上年满18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未婚、丧偶、离异需到当地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所开具的单身证明15日内有效。持以上证件,买方本人、卖方夫妻双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现场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卖方户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场,需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
二、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