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22人
专家导读 按照《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来看,70年的房屋产权期限到了之后,房屋一般是不会被收回。但此时会针对房屋所占用的土地,虽然会自动续期,不过也会要求房屋所有人按照一定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所以,房子还是归所有人的。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一、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1、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因为土地属于国家,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权(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类40年)。

产权时间是从开发商拿到地时算起 并不是拿到房产证

举例说明: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买家到手后,产权会无辜缩水许多。

二、产权满70年的三种处理方式

1.续取房产

2007年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补交费用。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2.缴纳税费

业内人士预计:70年后或者未来十几年,国家会有法律出台来明确房子产权,大概率情况是房子还是你的,不过估计要缴税了,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定。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3.国家收回享政策性补偿

根据《物权法》中解释: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根据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

房屋占用的土地一般是属于居住用地,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此类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为70年。也就意味着会有到期的一天,至于在到期之后会怎么处理,目前国家规定的还是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对于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永久享有的,并不存在一个期满的情况。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7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5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70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2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7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南通152****65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214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35****578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房子70年到期后到底归谁
房屋70年使用权期满后的归属 值得说明的是,7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住宅用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可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申请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永久,无使用期限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房子70年后产权到期归谁
70年产权一般是说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因此要是这个70年届满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孩子的压岁钱到底归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压岁钱归谁?
春节期间,贝贝妈发出去了5000多元的“红包”,但10岁的女儿贝贝也有不少进账,收到了近6000元。贝贝妈动员贝贝上交,但贝贝只同意交出一半,另一半由她支配管理。贝贝妈认为,近6000元现金并非小数目,孩子自制力不强,管这么多钱会出事的,于是坚持要贝贝全部上交。贝贝很不服气地顶撞说:“压岁钱是给我的,你没有权利收走。”
大人给孩子的压岁钱,属于民法上面的“赠与”。压岁钱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孩子接受,赠与合同就成立。有的父母认为,亲朋好友给孩子的压岁钱毕竟是名义上的,孩子不过是充当了大人之间人情往来的桥梁而已,家长的主观上认为,孩子的压岁钱是大人的人情往来,法律则评价为是对小孩赠与的民事行为。人对钱的占有即所有,红包给了孩子所以钱就属于孩子,家长无权没收。考虑到孩子尚未成年,很难支配这样一笔数目不小的钱,很可能养成挥霍的习惯,因此较多的家长替孩子保管这些压岁钱,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是监护人的职责之一。既然是保管,父母就不能随便动用。《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是纯粹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给孩子购买商业保险、让孩子参加学习培训,是可以动用孩子压岁钱的。
管理孩子的压岁钱是家庭的私事,但处理这件小事也要有“法治思维”,也要合乎法理顺乎情理。
压岁钱属于孩子的财产权益。家长等监护人只有保护孩子压岁钱等财产权益的义务,而没有占有支配压岁钱的权利,家长利用“强迫”或“欺骗”手段直接或变相占有孩子压岁钱的做法是错误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一般是说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因此要是这个70年届满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一下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应该归谁
[律师回复]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仍然归产权人。但是由于会自动续期,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70年产权一般是说房子所占用的土地的最长使用年限,因此要是这个70年届满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是目前我国尚没有具体补交办法以及规定。
10w+浏览
请问一下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应该归谁
[律师回复]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仍然归产权人。但是由于会自动续期,应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续期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627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对于小区地面停车位到底归谁所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基本上分三种情况:
1、地上、地下车库内的车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这类车位是由规划设计确定,建在整幢建筑物的地下层或小区的的车库内。车位在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外部范围,构造上也不表现为屋顶、墙脚、地板、门窗等。但是有栏、地钉或固定的划线(能经常维护、明显)等。虽无“物理性的间隔”,但有明确的分界线。符合近代的“观念上间隔的”要求,具有构造上的性。在利用方面,不需利用相邻部分的门户出入,有的通道或与整个车库的公共走廊、公共通道相通,与其它车位不存在共享设备,能够排他使用,具有了使用上的性。构造上和使用上的性就具备了《房屋登记办法》第十条“有固定界限、可使用并且有明确唯一编号(幢号、室号)的房屋或者特定空间”的规定,也就符合了《物权法》第二条第二款“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物权概念,就可以登记为特定业主的所有权客体。所以,对这类车位应该按照基本单元对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初始登记,单独记载于登记簿,发《房屋所有权证》。开发建设单位可以依据《物权法》七十四条第二款通过约定的方式,对该车位予以出售、附赠或出租。
2、地上占用共用部位的车位属于管理设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这是因为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了小区道路除属于城镇公共道路外,属于业主共有小区的其他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而在其上设置的停车位,实质上是小区共有部位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满足小区业主停放汽车的一种管理措施。既不是区分所有权的专有部分,也不能再重复确定为共有部分。所以,不应属于房屋物权登记的客体,无需登记。
3、规划设计属于特定专有部分使用的车位,类似专有部分的附属物。之所以用“类似”二字,是因为我国自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颁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以及该办法废止后颁发的《房屋登记办法》,都只对土地上的房屋权属登记作了规定,并无明确规定各类不动产的附属物的权属登记。但是,此类情况往往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以土地用途、在规划设计中以特定使用范围所确定。如别墅区院落里的车位、底层楼盘的附属花园内的车位、复式建筑通连的地下车位、和连带房屋的车位等。而且这种车位开发建设单位在建房前或在中对购房人以及利害关系业主给予了说明或明示。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条(二)项规定的“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的要求,可作为特定专有部分的附属设施予以登记。在开发建设单位初始登记时记载于登记簿上并注记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不能作为专有部分进行登记。而且此车位要随房屋专有部分所有权一并转移,不可单独转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7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归谁?
我们平常所谓的70年产权并不是指房子,而是指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根据我国土地法规定,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我们城市里的房子所占用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的,在70年产权到期了之后,房子仍旧属于所有人,只不过此时房子下面的土地使用已经到期了,那么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买卖 > 70年产权到期后 房子到底归谁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