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用人单位应当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rticleTitle}

一、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用人单位应当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试用期请病假可以吗

员工生病,确需要请假治疗的,不分试用期还是正式的合同期,都可以向单位请病假。试用期内员工也受劳动法保护,病假也可以请。

不仅可以请病假,而且,如果符合条件,单位还应当依法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患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关于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本身就属于一体,法律中明确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了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因此,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要是在试用期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地,因为工作方面的原因受伤,自然也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6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键咨询
  • 147****6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0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1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6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1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7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3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3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5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5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77****743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81****107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916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
试用期内受伤当然是算工伤。试用期受了伤当然可以认定为受了工伤,虽然没有成为公司的正式员工,但是试用期与公司也必须签订劳动协议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只要是在公司工作,就产生了劳动关系,在此期间工伤,公司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进行赔偿。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员工试用期是否享受医疗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29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25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29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25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受医疗保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29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25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29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25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职工试用期员工是否享受医疗补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29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25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29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25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试用期员工能享受婚假,产假,年休假吗
[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应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2、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即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
3、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以下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劳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二)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三)不得安排怀孕28周以上(含28周,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  
(四)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五)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与女职工协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可以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  
(六)怀孕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该职工离岗休息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期是劳动合同履行中为劳动者规定的必要的治疗康复保障期间,因此,即使是处在试用期阶段的企业职工,也是有权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是在试用期中而剥夺职工应享有的医疗期及相应的待遇,不得因职工要求享有医疗期及相关待遇就与职工解除合同。当职工在享有的医疗期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为加强对医疗期内的患病职工的康复保障,《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得对其进行裁员。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劳动法》第29条在为患病职工呵护有加的同时,并没有将《劳动法》第25条情形列于医疗期的特殊保护之列,也就是说处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并不受《劳动法》第29条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保护。同样不受保护的还有《劳动法》第25条所列其他3种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这些出现情况,劳动者即使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在法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行使《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
员工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试用期受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有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符合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试用期员工能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
[律师回复] 对于试用期员工能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可以,只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且该公司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
且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讲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的做法违法违规的,可以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工会代表你与单位谈判
(1)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的,工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帮助。
(2)职工想涨工资或者提高福利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
《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3)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参与单位的大事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试用期员工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试用期员工是否可以加入工会,享受工会福利
可以,只要订立劳动合同或者成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且该公司或单位有工会组织的,可以加入工会并享受工会福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时,工会有权提出意见。
且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讲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的做法违法违规的,可以要求重新研究处理。
工会代表你与单位谈判
(1)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的,工会应当予以支持和帮助。
(2)职工想涨工资或者提高福利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进行集体协商
《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中,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未建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民主推举代表,并得到半数以上职工的同意。
(3)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参与单位的大事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工伤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因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形成劳动关系,且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和产假和产假吗?
[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应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2、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即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
3、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以下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劳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二)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三)不得安排怀孕28周以上(含28周,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  
(四)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五)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与女职工协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可以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  
(六)怀孕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该职工离岗休息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公务员考试面试考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主要是通过与考生面对面的交流,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道德等有关素质是否与职位要求相匹配。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三、建议考生采取如下三种策略:

一,放松自己的心态。作为一名应试者,在面对考官的“追问”时,不要紧张,更不要害怕,要努力让自己冷静从容。因为有时候考官的追问无形中是在考查考生的心理素质,这也是影响考生面试成绩的关键内容。通常情况下,人们总是先从坏的方面去想,一旦被考官追问,心情就突然紧张起来,甚至忘掉了自己之前的思路,头脑一片空白,不知所措。但实际上,考官的追问是希望尽可能地选拔出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从某种角度来讲,是考官对考生的关心和爱护,只要考生认真思考,从容应答,不仅不会扣分,还有机会增加分数。

二,要以谦逊的态度配合考官的追问,这样做能够避免不必要的失分。我们发现,在考官追问时,一些考生会出现一脸茫然,甚至不假思索就直接回答“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一些考生心不在焉,回答追问时会出现答非所问、偏题的现象;还有一种考生跟前两者不同,他们想借机表现自己,在追问中夸夸其谈,以为能够得到考官的认可,没想到反而引起了考官的反感。以上三种考生的应对方式都是不合理的。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态度上配合考官,顺着考官追问的要求继续回答,但答题时不要轻易改变自己的作答思路,认真思考再慎重作答。

三,考生除了平时要多锻炼在公众场合讲话,还要注意在答题前学会先思考二十秒,迅速在纸上列出答题提纲,这样一来,无论考官如何追问,都能够依据提纲上的主要观点来从容应对。公务员面试是一种经过组织者精心设计,在特定场景下,以考官对考生的面对面交谈与观察为主要手段,由表及里测评考生的知识、能力、道德等有关素质的一种考试。最常用的是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种形式。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2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在试用期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那么试用期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发生事故是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用人单位应当给试用期员工办理保险。《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公务员试用期内受处分降级降级后,可以转正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务员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后,有可能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规定中的“降级”与“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的降职不同,“职务升降”一章中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该规定所指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即降职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性质,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而给公务员带来的不利后果。
  1.警告。警告适用于轻微行为,后果影响较小的情形。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适用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还规定:“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2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公司规定试用期员工可以享受年休假和产假么
[律师回复]
1、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应依法享受相关假期。
2、根据《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武人社函[2016]15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女职工正常分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即正常分娩产假为128天。
3、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以下劳动保护:  
(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劳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二)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三)不得安排怀孕28周以上(含28周,下同)的女职工从事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劳动时间;  
(四)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每天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为劳动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当相应扣减其工作量;  
(五)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以上医疗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与女职工协商调整其工作岗位,并可以根据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工资制度调整其工资;  
(六)怀孕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后,可以离岗休息。怀孕不满28周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由双方协商;怀孕28周以上的女职工,其休息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该职工离岗休息前12个月月平均工资的75%发放,但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公务员试用期受处分降级,还需要再继续转正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务员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后,有可能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规定中的“降级”与“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的降职不同,“职务升降”一章中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该规定所指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即降职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性质,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而给公务员带来的不利后果。
  1.警告。警告适用于轻微行为,后果影响较小的情形。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适用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还规定:“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试用期内受降级处分的公务员,如何办理延期转正?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公务员被判决免予刑事处罚后,有可能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规定中的“降级”与“职务升降”一章中规定的降职不同,“职务升降”一章中第47条规定:“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该规定所指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即降职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性质,是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而给公务员带来的不利后果。
  1.警告。警告适用于轻微行为,后果影响较小的情形。时间为6个月。
  2.记过。记过是一种将公务员过错记录在案,使其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的处分形式。时间为12个月。
  3.记大过。记大过是一种比记过更严重的行政处分。时间为18个月。
  4.降级。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任职务级别,使其遭受一定的物质利益损失和精神压力的处分形式。时间为24个月。
  5.撤职。撤职即解除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形式,适用于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公务员。时间也是24个月。
  6.开除。开除即对现职公务员开除公职、予以除名,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开除是对公务员最严重的惩戒,适用于触犯刑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公务员。被处以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24条第2款的规定,今后将不能再被录用为公务员。
  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还规定:“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认定 > 试用期员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