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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②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
③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届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二、现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交物业费的情形有哪些?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三、承租人需要交物业费吗?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其实现在的法律当中也规定了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一些情形,主要还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如果达不到相关的管理水平,其实也没有资格要求业主交物业费,另外,以后物业公司也不能用停水电的方法催当事人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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