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字盖章后合同即行生效吗?
一般签字盖章后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法律对合同成立也有例外的规定。
《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有效合同应具备以下条件:
2、意思表示真实;
4、有些合同的生效或有效还要求合同必须具备某一特定的形式。
二、无效合同有哪些?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
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
第四,在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
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
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其实,合同生效也不是说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一定是有效的,有的合同虽然双方也签字盖章了,但合同当中的内容是违法的,或者当事人是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签的合同总不可能是有效合同,合同生效的基本条件法律上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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