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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疫情期间公司要求上班怎么办?
如果政府因为疫情防控需要,对返回人员采取隔离等行政措施导致我们无法返岗的,我们应该向公司提交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比如自己的交通记录截图、被隔离的相关资料等等,等隔离期满了后再及时的告知公司,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
而公司在收到员工提交的资料后,如果情况确实属实,那么应该要发放员工被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并及时的跟进或了解员工的身体情况,尽可能的提供帮助。
如果员工没有履行我们前面提到的手续,或者是经过公司确认是员工谎报情况的话,那么公司可以将员工的这个行为认定为是旷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疫情期间公司能否能故意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疫情期间,公司不能辞退处于医疗期的员工,公司要辞退员工的话,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才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依照本法第41、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公司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员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补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因政府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上班的员工,公司应当保障员工在没有返岗期间的合法权益,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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