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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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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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辞退员工补偿金不会扣除社保,也就是说在公民就职期间,单位为职员缴纳的社保数额,不管后期职员是否从此单位离职,单位是没有权利去要求职员将已经缴纳的社保金额返还给自己的。
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

一、辞退员工补偿金会扣除社保吗?

1、辞退员工补偿金不会扣除社保,这是由于为职员缴纳社保是单位应尽的义务,缴纳后无权要求单位返还。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辞退员工补偿金的支付依据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退员工补偿金一定需要支付吗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并非单位辞退职员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情形下,只有被辞退的职员并不存在过错,单位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职员在职期间的平均月工资为基数,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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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应当扣除员工工资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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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要扣除个人承担部分社保吗
辞退员工在计算补偿金的时候不能扣除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被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但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应按照员工扣除五险一金之前的应得工资计算,不过,辞退员工不代表一定有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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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有税前扣除标准吗
关于辞退员工补偿金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按照公司实际支付的补偿金为准的,比如实际给职工支付的补偿金一共是1000元的话,那税前扣除的标准也是1000元。辞退员工时支付的补偿金也属于公司合理的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依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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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辞退员工,公司可以扣除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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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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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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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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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讼。
您好,我叔叔在工厂工作的时候,我叔叔在工厂被领导给辞退了,当时辞退我叔叔的时候没有提通知,要求工厂给补偿金,担心辞退补偿金会被扣除个税,员工辞退补偿扣税吗
[律师回复]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补偿近似或者接近于辞退补偿,如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提前退休补偿、内退补偿、正式退休补偿、破产补偿等,除特别规定外,应当用是否“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一条件来确定是否征、免个人所得税:
1、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因为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没有明确是主动还是被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获得补偿,应当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确定免征或者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依照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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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不属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补偿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尚无明确规定,但是,依照常规应当并入当年的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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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辞退福利不能并入工资总额计提“三项费用” ,在企业所得税扣除上不受工资总额14%的限制,但上述2—5项的非辞退性补偿应当并入工资总额计提“三项费用” ,也应当视同职工福利支出,在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情况下在所得税前扣除,同时也应作为计算缴纳“五险一金”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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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扣除保险吗?
公司在辞退员工时缴纳的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扣除保险的,但是如果说保险在之前没有缴纳则需要进行扣除的,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也是会按照工作年限计算的,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则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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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允许扣除?
辞退员工补偿款所得税前不允许扣除,这其实也就规定了对于被辞退的员工来说的话,他们必须要为这一笔具体的经济补偿费用缴纳个人所得说,但是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如果对于劳动者他们在一定时间没有固定收入可以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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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公司可以扣除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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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那么,北京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在北京离婚,也应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付孩子抚养费,当然在个案中会有差异。  总的来说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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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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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扩展资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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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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