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5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之间的关系是两者属于包含关系,因为村民依法承包了农村的土地后,对承包地是有使用权的,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出租权,转包权,互换权和转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受国家法律制度保护的。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承包权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是土地承包权包括使用权

从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这一大的范围来讲,主要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使用权的主体则是个人和单位组织,比如农民、村小组等。

在我国农村承包地没有施行“三权分置”政策以前,是直接以“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来定义的,但在“三权分置”下,将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一分为二,划分成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在土地流转政策下,后者可以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

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权和农村承包土地使用权是包含关系。

二、土地承包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三、土地经营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条 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在我国,国有土地国家资源,农村的集体土地是集体财产,但是,城镇市民和农村的村民都可以依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日常生活当中常说的承包权,其实就是农村的村民内对宅基地以外的其他土地获得的承包经营权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2k字,预估阅读时间14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是什么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3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1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2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6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6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3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7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8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3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1、权利性质不同。2、权利内容的不同。3、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4、继承方面的区别。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两者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一种是集体,一种是个人,土地承包个人是没有土地使用权的,是需要去承包农户的土地才能拥有,两者的法律依据都是不一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的发包方是指土地使用权还是承包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 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权,而是要依约定数额(承包合同)将一部分收益交付与发包人,其余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所谓”承包”,其意义主要在此。由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对之并无处分权。 第三,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村里我们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是拥有土地使用权还是承包权,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二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区别如下:
提到土地使用权,更多层次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分和确定,体现的多是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主要依行政法调整;提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更多层次是从民事合同的角度对民事主体公平享有土地资源进行调整和规范,体现的多是合同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平等协商,意思自治,主要由合同法调整。如作为行政法的《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纠纷和土地使用权纠纷应由人民政府进行处理,而作为民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仅有调解权,无裁决权;国土资源部2003年公布施行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案件受理;《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均规定承包经营纠纷由相关部门调解、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受理,可见只有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享有裁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职权。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属纠纷,人民法院有权确定承包方的承包经营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家里现在想要承包一项土地进行水稻的种植,需要一份协议,麻烦提供一下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谢谢。
[律师回复] 关于土地使用权承包协议,主要如下:
发包方(1)(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发包方(2)(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经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土地使用权承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标的物

1、位置:位于 ,发包土地经营权一次性出租承包给乙方从事自主经营:(四至界限)
西至:
南至:
东至:
北至:

2、本合同标的物,土地空间位置图如下:

3、土地自然情况:山坡地,总面积: 亩。

二、出租(承包期限):自土地出租(承包)经营权签订本合同之日至国家征收日止。

三、出租(承包)费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支付费用总额: (小写:¥ )。

四、乙方依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理开发使用土地,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使用该土地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出租(承包)期间擅自转包他人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无义务协助办理任何手续。

五、在出租(承包)期限内的使用过程中,如果国家或集体依法对该地块征收时,对该地范围内的赔偿款(包括地块本身及地面附着物)全部归乙方所得,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取得赔偿。(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向乙方索要任何费用及一切不合理要求,否则视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按当时的拆迁价、土地房屋、配套设施所值,全部由甲方10倍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协议 一旦签订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毁约,一旦发生单面违约,毁约方须向守约方负责赔偿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在使用期间双方子女不得以任何理由撕毁此合同及违法,违法一方需按本合同赔偿对方,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关系?
户主和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的关系的,一般来说户口肯定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使用权并不仅仅由户主享受,其它家庭成员也可以享受土地使用权,在户主进行财产分割时,必须考虑到上述因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承包人与发包方是什么关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发包方,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承包方就是承包土地的家庭、个人、单位等组织。 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其特征在于: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权,而是要依约定数额(承包合同)将一部分收益交付与发包人,其余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所谓”承包”,其意义主要在此。由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对之并无处分权。 第三,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所有权区别包括哪些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人依法享有的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土地实际使用人依法和合同在一定时效内行使的使用权益。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个人或组织通常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而土地使用权则在特定条件和期限内依法取得。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土地使用权和承包权的关系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