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涉及居住权,居住权是不能够进行转让或者继承的,并且住宅如果被设立了居住权是无法进行出租的,除特殊情况外,比如当事人另外作出了一定的约定。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

一、《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

1.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另有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民法典》中第七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是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二是租赁物权属有争议;三是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4.《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5.《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租赁合同风险提示

1.自《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之后,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关注出租方是否设立了居住权,牵涉到居住权的房屋根据法律规定是无法进行租赁的,因为租赁将触犯原居住人的居住权。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建议可以在合同中加上“该租赁标的没有设立过居住权,且在双方租赁过程中也不可设立居住权”等条款。

2.为了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权利,法律不仅规定了“买卖不破租赁”,还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一般情况下,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到期后是可以继续居住房屋,因为不论出租人要将房屋另租给他人或者是出卖给他人,承租人都有知情权并且优先权,哪怕在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的情况下,租赁合同期限未到,新房东也是不能随意要求承租人搬离。但是在《民法典》中也限制了承租人的这一优先权利,例如当出租人将其房屋出卖给其近亲属或者是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都可以用来对抗承租人的优先权利。因此,在遇到此类情况下,也是存在无法继续居住的风险。

3.若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间,租赁房屋存在所有权属纠纷,或者面临被查封、扣押等情况的时候。由于无法再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权,那么承租人及时保存证据,可以向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即有权退租。

4.目前许多长租合同或者转租合同都存在着中间商(二房东)赚差价,但是没有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到最后导致出租方和第三人的利益都受有损失。出租方对于未经自身同意的转租合同是可以要求解除的,第三方也会因此面临随时无房可住的情况。因此建议在租赁合同中注明“该租赁房屋为出租人自身所有,并非转租的房屋”,以明确权利义务范围。若出租人在知情情况下6个月内没有行使异议权,那么视为同意房屋转租,此时其要求解除合同将不受法律支持,平衡了出租人和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促使出租人去积极行使权利而不是滥用权利。

《民法典》关于租赁合同涉及居住权、房屋出租、租赁房屋、租赁期限等相关事宜。除此之外,合同虽然有强制履行的制度设定,但是不能通过绝对的强制对抗当事人的意识自由,这样是不合理,存在偏颇。具体的情况,需要以实际情况和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为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7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8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
一键咨询
  • 160****24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4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6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2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8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0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8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应该如何审查租赁合同?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4、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民法典租赁的时效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民法典中租赁房屋最长时效多少年
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二、房屋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条件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承租人对方之间的合议。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中有租期规定的,承租人、出租人双方不得提前终止租赁合同,否则即是违约行为,要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出租人、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关系。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应该如何签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至少一式两份,出租人与承租人各持一份。1、出租人出租房屋的合法性2、出租人为转租的情形3、租赁房屋用途4、约定租赁期间5、租金的计算与支付6、装修与提前解约7、押金的支付与返还。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赁租赁纠纷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 二、租赁合同纠纷民事状 原告:xx,男,xx岁,汉族,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xx 电话: xxx 被告:刘xxx , 男 ,xx岁 ,汉族, 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xx 电话:xx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xxx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09年2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10年xx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 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10年2月xx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10年3月xx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 致 北京市xx区人民 人: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吊篮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吊篮租赁合同应该包括承租方还有出租方的基本信息,承租的地点还有数量,运输的费用规定,安装拆卸的规定,吊篮的进退场的验收吊篮使用过程中的规定,合同的争议还有争议的解决等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请问一下典权与租赁权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租赁权与典权都是对他人之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都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能,承租人和典权人对标的物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两者也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关系产生的债权,它只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即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发生效力,没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典权是用益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标的物不同。租赁权的标的物可以为动产,也可以为不动产,法律对此无限制而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典权的标的物只能是不动产,不得为动产。
(3)内容不尽相同。虽然两者都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内容,但是,两者在内容方面也有区别。比如,租赁权中的租金,一经承租人支付,出租人即取得其所有权,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无须返还租金而典权中,出典人在典权设定时取得典价,但是如果在典权期限届满,出典人回赎典物时,须向典权人返还典价。
(4)权利的限制不同。在租赁中,承租人原则上不得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否则,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解除租赁关系而在典权中,除双方当事人有明确的禁止约定外,典权人可将典权让与他人,也可以将典物转典。
(5)法律后果不同。在租赁关系中,租赁期间届满后,承租人必须将租赁物返还给承租人而在典权中,在典权期间届满后,典权人是否返还典物取决于出典人是否行使回赎权。如果出典人行使回赎权,则典权人应向出典人返还典物如果出典人抛弃回赎权,则典权人不返还典物给出典人而取得典物的所有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吊篮租赁合同应该怎么签?
吊篮租赁合同应该首先约定一下甲乙双方的一些基本的身份方面的情况,其次就是关于租金和付款的方式,一起交房的一些具体事项作出规定。当然了,如果双方当事人害怕对方违约的话,也可以关于违约责任作出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租赁土地没有开村民代表大会租赁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租赁土地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租赁合同无效,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例中,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八款,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民会议可以依法撤销和变更该决议。村民可以向乡镇政府部门反映,造成严重後果和重大损失的,可以报警处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628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28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地皮租赁合同应该怎么写?
在合同开头就要写清楚出租方与承租方的相关个人信息,然后要把这个地皮的位置还有地皮的大概信息写清楚。双方的地皮承包期限是从什么时间开始,到哪一天结束?在这个承包期限之内,双方各自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和义务,都必须要体现。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现下在家待着没事干,突发奇想想要和朋友租赁汽车来赚钱,可我和朋友都是新手。并不了解汽车租赁的问题,想着把合同得弄好以防不测,现需要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来做参考?
[律师回复] 简易汽车租赁合同范本: 车辆租赁合同范本(简单版)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辆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租期为___年,自 ____年 ____月____ 日起至 ____年 ____月 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
我们学校在济南历城区,现在决定办六十年庆典,想要租赁一个中档的场地,请问庆典物料租赁合同怎么写比较好呢?
[律师回复] 根据我的经验,庆典物料租赁合同有以下模板可以参考。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巷______号的房屋______栋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结构等级______,完损等级______,主要装修设备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由乙方在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1.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演出场地租赁合同范本(三)   
一、本协议适用于城市市区、郊县城镇(包括张镇)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除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和租赁给本单位职工居住的系统公房外的其他所有房屋的租赁,   单位房屋租赁协议书。   
二、本协议所称的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依法将房屋出租给承担人居住或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及以合作方式与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签订本协议前,当事人双方应相互交验或出示本协议提及的有关证件和证明。   
四、本协议的部分条款,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或另有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 。   
五、本协议条款由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城市房屋租赁协议   (协议编号:)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协议。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本市 区(县) 路 弄(新村) 号 室(部位) 出租给乙方使用。   1-
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1-
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协议附件()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协议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租赁用途   2-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其用途为。   2-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2-
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租赁期限   3-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一九年 月 日起至一九年月日止。   3-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入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租金及支付方式   4-
1、该房屋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4-
2、该房屋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4-
3、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4-
4、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其他费用   5-
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   5-
2、上述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房屋修缮责任   6-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 -
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   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6-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和本协议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   6-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房屋所有人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转租的约定   7-
1、除甲、乙双方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的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给他人,或同时转租给二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7-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符合以下规:   
(1)转租协议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协议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协议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7-
3、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协议应经本协议甲方签署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生效。   7-
4、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以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条件   8-
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的天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它情况。   8-
2、变更或解除本协议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协议(8-1)第
(4),第
(5)款可依法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乙方的违约责任   9-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协议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久租金累计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
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
1、其他条款   11-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协议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
2、本协议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拖久租金累计 月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9-
2、在租凭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煤气及 等费用,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达 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违约金。   甲方的违约责任   10-
1、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该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逾期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协议,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甲方未按规定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房屋租赁证》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
1、其他条款   11-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私有非居住用房租赁协议按规定经上海市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的15天内,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按本市有关规定,向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11-
2、本协议经登记、取得《房屋租赁证》后,方可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凡变更、终止本协议的,甲方应负责代表双方当事人在本协议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天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终止登记手续。   11-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规定在租赁合同中应该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