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最新修订 | 2024-08-0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民法典中介合同和居间合同属于同一类型的合同,皆是由被委托人与第三方进行沟通介绍,以此达成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的订立。但是由于法律的不断更新,居间合同就渐渐地被中介合同这个名词所替代。
民法典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民法典中介合同居间合同的不同

中介合同,又称“居间合同”。新颁布的《民法典》第961条至第966条,立法者取消了拗口的“居间合同”一词,将其全部变更为“中介合同”。

根据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合同成立时间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服务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劳动合同纠纷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第一百七十九条 安全供电义务及责任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出卖具有知识产权计算机软件等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付报酬。

第九百六十六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中介合同的法律特征

1、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

2、中介合同为有偿合同

3、中介合同为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中介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的给付义务的履行有不确定性。

在中介合同中,居同人的活动实现中介目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付的时间的时,委托人才会履行支付报酬的义务。而中介人能否实现中介目的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委托人的给付义务的履行也具有不确定性。

5、中介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中介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中介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素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中介人从事中介交易。

三、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受让人应当按照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居间合同的法律特征

1、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及双方义务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2、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3、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中介合同里面是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中介人向委托人签订的媒介服务合同,这个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了,在签订中介合同之后,中介服务机构有义务帮委托人服务到底。

民法典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服务合同,显然,中介合同就是属于居间合同,二者为同一种合同类型。该合同就是有被委托人与第三方沟通介绍,达成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订立,合同订立之后,被委托人根据协议获得报酬。但是随着法律的不断更新,居间合同这一名词逐渐被中介合同慢慢替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5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32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8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5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5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6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0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7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7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1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1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居间合同中介合同有什么不同
中介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他方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的合同,又称“居间合同”,常见法律规定在《合同法》第424条至第427条。新颁布的《民法典》第961条至第966条,立法者将“居间合同”全部改为“中介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了吗?
新《民法典》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除了名称发生了变化之外,关于必要费用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之前居间合同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新《民法典》将“要求”变更为“请求”。
10w+浏览
合同事务
你好,问一下民法典中介合同收费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从《民法典》对中介合同的定义上来看,中介合同本身就是一种有偿合同,具体委托人需要向中介人支付多少报酬,一般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人负有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是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义务,而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则为支付相应的报酬,对于中介人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是对方却不予支付报酬的情形,中介人享有报酬请求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居间合同变成中介合同的目的?
《民法典》居间合同变成中介合同的目的是《民法典》新颁布的中介合同能更加准确地对一些违反中介合同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做到有法可依。而之前的居间合同未对此类的案件详细地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请问民法典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律师回复]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向法院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中介是居中合同还是行纪合同
中介行为既不是居中合同也不是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应该属于居间合同,居间合同跟行纪合同的区别在于,中介合同中,中介方起到的只是牵线搭桥的作用,合同还是由委托人跟第三人直接签订的,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给委托人处理相关事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根据民法典,请问行纪合同和中介合同是否有任意解除权
[律师回复]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
行纪人的主要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纪人的主要权利:
(1)请求报酬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介入权。行纪人接受委托实施行纪行为时,可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买卖活动。行纪人买入或卖出市场定价的商品时,只要委托人没有相反的意思,可以自己作为买受人或出卖人。行纪人行使介入权后,仍可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3)提存权。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可提存委托物。
(4)留置权。“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法》第422条)行纪人的留置权,担保法未作规定。因此,它应该算一个新规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1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中介合同和居间合同是一个类型的合同吗?
《民法典》中介合同和居间合同是一个类型的合同,对于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服务合同;一般是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但对于委托人需要为居间人支付相应的报酬。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民法典中介合同居间合同有什么不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