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
1、未对合同对方资质进行审查,未对合同对方信用进行审查。
2、未按内部顺序履行签订手续。
3、合同先履行后签订,先签章后填写合同内容等,合同未标注签订之日合同章加盖不符合规定影响合同效力。
4、合同上载明的当事人名称与实际签章不符。
5、合同未载明签订日期。
6、需办理备案、公证的合同未料理相关手续。
7、对内容尚具有不确定性的合同盖章。
8、擅自调整已审批合同的内容。
9、合同文本不当。
(二)合同内容上的法律风险
1、主要条款不完备。
2、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或可撤销的条款:如合同或局部条款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不合格;代理人逾越权限;意思表示不真实;显失公平。
3、责任限制条款不合理。
4、仲裁条款规定不符合要求。
5、合同双方/各方责任等条款约定不清晰。
6、知识产权归属不明确或有利于公司利益。
7、代理范围/权限不明。
8、未约定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知识产权、不可抗力等条款。
9、特殊类型合同文本不当。如设备推销合同设备/器材/资料的归属不明、交 易衍生费用分担不明、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期限、使用范围约定不明确、 技术后续改进的效果归属不明;工程建设合同未对施工过程中的报批、 弥补等事宜做出明确约定;通信设施租赁合同对通信设施租赁期间设备的维护/ 维修/升级约定不明;商标许可合同的商标授权期限不明;专利转让/许可合同的 专利转让/许可范围不明、专利权利时效不明、专利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效果和风险分享(分担)不明、专利授权期限不明;担保合同的担保范围、期限和方式约定不清,等等。
10、保证人、代理人资格不合格。
11、不同合同之间的义务有冲突。
(三)合同履行和变更中的法律风险
1、向合同载明的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履行义务。
2、未签署合法有效的协议对合同进行变卦。
3、合同履行中,对方发生违约时未及时提出异议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4、合同履行中,对对方的异议未及时依约做出回应。
5、合同争议处置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保管有效的法律文件。
6、怠于行使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如提前终止合同的权利。
7、怠于行使求偿权:对方已经违约或履行期限届满前预期违约时,不及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8、怠于行使代位权:当公司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公司造成损害时,不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使代位权。
9、怠于行使解除权:对于依法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未利用合同解除权保护相关利益;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出现后,未及时行使合同解除权。
10、怠于行使撤销权:对于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的合同,未行 使撤销权; 当公司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富,对公司造成损害时,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行使撤销权。
11、怠于行使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根据上文所述,物业挂靠合同出现违约风险有以上类型,因此,当事人应该根据合同约定事项履行自己的责任,否认一旦违约,就会损人不利己,导致双方的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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