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因为“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因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而不发生效力,而“阴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认定为有效合同,“阴合同”只要内容合法,同样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因此,对"阴阳合同"要慎之又慎。
“阴阳合同”不仅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行政机关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同时,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
二、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呢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我们认为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有观点认为应当认定阴阳合同无效,理由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以阴阳合同为由产生纠纷的案件中,大多数的真实原因都是因为受房地产交易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仅仅因为阴阳合同的存在就判定买卖合同无效既不利于保护交易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分析阴阳合同可以看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包括买卖房屋、办理贷款、办理网签等,逃避税收并不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虚假价格条款也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对于阴阳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除虚假交易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有效,虚假交易因为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
而法院对阴阳合同效力的态度是,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法院都是知道的,法院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简而言之,处理阴阳合同在二手房交易中的法律效力之争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实践证明,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可以最大程度地防止法律纠纷和解决法律纠纷。 为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最好是请专业的律师来协助,切实保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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