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划拨土地过户新政策有哪些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
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依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土部门审核认定)。
农民土地新政策
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记证书所代替。
2、土地将不会重新分配
现在许多农民都还在讨论土地确权之后,到了2027农村的土地是否还会再次进行重新分配,大家可以想一下土地确权工作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到2027年再次分配土地,这些资源必然会遭到浪费,所以未来再次进行土地分配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3、严格保护农村土地
现在各地农村都在开展土地的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农村耕地红线,确保农村耕地的地力,《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要节约使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农民将耕地另作他用土地将会被收回。
同时在《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法土地管理法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将会除以罚金和拘役,情节严重的还将会收回其土地使用权。
二、准予转让的条件及其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有符合一定条件下方可转让。即:
(1)土地使用者必须是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合法产权证明;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土部门审核认定)。
划拨土地过户的新政策中要求过户时要经过划拨土地使用权到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这一体制的转换划拨土地过户才可以成立,没有或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 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形成的房屋产权需要转让时,必须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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