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国有土地出让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转让条件没有限制。 可以签订转会合同,交纳转会费,然后就可以申请证书了; 转让条件是有限的,转让必须在登记转让前申请、批准或完成转让手续,并缴纳税款。
二、国有土地出让的期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四)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负责人指出,以下几类土地必须纳入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两种。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出让一定期限,出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一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占有、获取和处分的权利。 二是限制和规范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这些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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