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工伤不服者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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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鉴定工伤不服者怎么办?

一、鉴定工伤不服者怎么办?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的,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处理的结果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了仲裁之后仍然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在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工伤鉴定在哪个部门去鉴定的

工伤鉴定要去当地的劳动局里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如果经过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认定申请人达到工伤标准的,那么申请人就可以找工伤保险基金会和用人单位来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出来的伤残等级来确定,如果双方对工伤鉴定结果有异议的,那么也可以申请进行二次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两个前提条件,第一,被认定为工伤;第二、病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所以,不同伤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且不完全取决于伤情恢复的情况。只有两个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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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其实会涉及到多个环节,包括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这些环节其实都是一环接一环的。首先进行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事故之后再进行工伤鉴定,之后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确定赔偿标准。但实践中可能当事人会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那这个时候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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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不是工伤志愿者服务受伤的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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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对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通过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即:如果职工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2、工伤职工对伤残等级结论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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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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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劳动者的服务期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是现代企业的普遍做法。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利,防止劳动者通过专门培训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后“跳槽”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法》没有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劳动合同法》
第一次规定了服务期。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短期限。只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受训劳动者就有义务为用人单位最少服务一定年限。关于接受培训的职工签订服务期的年限,《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应当理解为服务期的长短可以由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但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议确定服务期年限时要遵守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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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怎么办答:《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主要包含两层意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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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工伤鉴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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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不服不服,怎样做房屋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受损的司法鉴定: 1、司法鉴定必须由或仲裁机构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无效; 2、因此,建议申请当地建设质量管理部门仲裁,或直接,会重新委托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相对公正的鉴定结论。 3、如不服该鉴定,可以另委托一家信誉好的机构或更上一级司法鉴定。 4、涉及到多户居民的财产利益,一定要齐心,才能有力量。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的条件 一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5 年以上,承担过较大规模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10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10 人(含国家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 人),地质专业 1 人,建筑材料、建筑设备专业各 2 人。以上人员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 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70%; (五)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专用试验室。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六)取得 ISO9000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二级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4 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8 人。其中,建筑结构、建筑工程等专业 6 人,建筑材料 专业 1 人,建筑设备专业 1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 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5 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金不少于 50 万元; (二)从事房屋安全鉴定 3 年以上,有房屋鉴定业绩,履行房屋鉴定机构职责,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享有良好社会信誉; (三)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结构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 3 人,建筑材料等相关专业 2 人。以上人员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或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 3 年以 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 50%; (五)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需的技术设备、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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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服务合同范本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劳动服务协议  甲方: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邮编:  户口所在地: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为单位(待退休、停薪留职、协保、下岗待聘、在职)人员,不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  
第三条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四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占用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间,不得影响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处于延续状态。乙方的社保缴费或综合保险一旦中止,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七条劳动报酬  
1.乙方的劳务报酬为:  ;  
2.甲方支付劳务报酬的时间:         ;  
3.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方式为:。  
4.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八条劳动服务协议终止的时间、条件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劳务内容的;  
4.乙方劳动关系所在单位与乙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停止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综合保险的当月。  
第九条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劳动服务协议,须提前7天通知对方。  
第十条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为乙方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用于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补偿。保险期限与本协议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乙方医疗费由其医疗保险或大病住院保险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医疗费,乙方因病缺勤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三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不服伤情鉴定,怎么要求重新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法嫌疑人或者受害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申请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重新鉴定的程序 1、重新鉴定,申请应提交办案部门,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申请书一般提交给负责该案件的部门,具体就是交给承办案件警官。 2、如果经重新鉴定后,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费用则要重新鉴定申请人自行承担。 3、申请重新鉴定时,办案机关会要求受害人予以配合的。不配合的,对其提交的原鉴定结论不予采用。 4、伤情重新鉴定,可以在接到伤情鉴定结论书后,判决前,随时提出;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 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当在综合案情的基础上,再作重新鉴定。 二是对人身伤害程序上的法医学鉴定,被告人、被害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在医学鉴定的基础上,委托有鉴定资格的医院作伤情程序的法医鉴定。 三是对同一专门性问题数次鉴定结论有异议,再三要求重新鉴定的,应当对数次鉴定结论进行内容、程序、方法、人员全面细致审查,对确系存在鉴定结论有明显错误的,当事人的申请理由合理的,可以另行委托新的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反之,不予重新鉴定;四是当事人申请到外地(出省范围)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选择当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五是对同一个人身伤害案件几个司法机关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不一致,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重新鉴定,不能请其他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者补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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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不服怎么办
1、对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省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检。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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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中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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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能办工伤鉴定吗?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打工者也属于工人,只要有能证明与私人老板的劳动关系以及遭受工伤的事实就可以使工伤鉴定成立,并要注意是否上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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