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购买的房子烂尾怎么维权?
房子烂尾维权途径如下:
1,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购房合同之中一般会对开发商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间较短,那么购房者就可以按照逾期时间按日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
2,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达到合同的一定期限,或者在购房者催告后三个月内还没有交付房屋,那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购房合同,由开发商退回款项并赔偿损失。但是如果开发商已经濒临破产,那么一般不建议直接解除合同,因为一旦解除了合同,此时开发商又没有偿还能力退还房款,那么购房者很有可能面临房财两空的境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房屋烂尾的维权程序
1、澄清产权归属
由于现在购买房产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比较少,大都为按揭或分期的,因而,购买的房源变成了烂尾楼,就存在产权归属问题,因而,我们必需要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要,要经过合法的法律咨询,确定自己的产权归属,有产权在手,总比什么都没有的要强。
其次,购房者仍然能够依照程序向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
(1)购房者应到工商行政部门,查询商品房开发企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刊出;
(2)如已合法刊出,购房者可凭工商部门出具的开发商合法刊出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个人身份证等在办证过程中需由购房者出具的材料,到房管部分请求处理房产证。房管部分经核实后,应当予以处理。
2、联合交涉维权
(1)澄清产权归属问题后,应该尽可能的与其他业主一同,取得较大限度的法律支持。
(2)如果所购买的楼盘仅仅存在“烂尾”可能,能够测验给开发商一点时间,如果其能在短时间内筹集到资金,完结后续工程,购房者的损失便可降到最少。
(3)若是开发商由于资不抵债而破产,遭遇“烂尾”危机,则不可将房子退给房产企业。由于退房往后,购房者拿不到购房款,只能拿到收据或欠条。而购房者和房产企业之间的联系,将由生意联系变为债权债务联系。
假设房产企业较后因资不抵债,不得不宣告破产,其财物被法院拍卖,而依据破产法偿债先后的规定,消费者比一般债主更简单得到房产企业的补偿款(特别是消费者现已经过预购、取得了房屋产权的)。
(4)若决定要申述发展商时,业主也必须联合维权。如果其他业主打了官司,而且取得胜诉、得到补偿,而有的业主由于等候发展商竣工没有及时申述,可能终究就得不到补偿。(记住遇事必定要联合,单枪独干是不会有成果的)
关于烂尾楼的处理,各地都有许多成功事例,所以要信任政府,这句话看似很官方,但却很重要。关于烂尾楼政府也很头痛,所以也会想方法处理。
满心欢喜的买了房,可在等待交房的环节中,却出了“幺蛾子”,开发商或因资金断裂、或因施工质量、或因债务纠纷等等问题延期交房,甚至演变成“逃亡季”,最终导致项目停工,变成烂尾楼。这种情况,多是发生在中小型开发商,此时我们一定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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