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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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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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是企业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必需要给劳动者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具体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具体工作年限决定的,如果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满一年,那么就必须给劳动者发放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一、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同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样,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胜任、医疗期满以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履行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该通知义务,则需要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另外,在一些地方性法规中,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不续签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未到期提前辞退有补贴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如何要求补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违法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

3、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N 1;

4、如果劳动者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只要是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或者也没有任何违规的情况,也没有违反公司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么只要公司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要给劳动者按照他的工作年限来发放经济补偿金。不给劳动者发补偿,是属于违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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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与企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有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来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提出来的,则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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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与企业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员工,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上海市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
  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
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
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
  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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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形成书面文件。
  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主要包括:
(1)工作交接;
(2)工作终止;
(3)财物返还;
(4)债务清偿;
(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
(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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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回复]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它具体规定了劳动纪律的要求,是保证用人单位全体人员协调一致进行劳动的行为准则。因此,劳动者必须遵守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达到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程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需提前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劳动法给用人单位设定的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要建立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非随意制定的,而是要通过民主的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规定,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同时,由于并非劳动者所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对于那些比较严重的、能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程度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用人单位才可以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作详细区分显得尤为重要,否则在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便会遭遇到“依据不足”的难题。
用人单位根据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需要举出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即劳动者实施了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可见行为非常严重,劳动者有重大过错。对于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既是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需要,也是依法行使《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权利,并无不当。因此,《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劳动者因为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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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7退役进入企业,企业把我现在的岗位外包,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企业人事员说我当年不是民政部门安置的,其军龄不应该计算在补偿范围内,合理合法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形之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这一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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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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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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