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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残疾人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获得劳动报酬是每一个劳动者应有的权利,残疾人劳动者也不例外。残疾人参加劳动,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取得报酬。用人单位有义务依照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规定向残疾人劳动者支付报酬。因此,在工资方面,也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职工,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残疾人职工提供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不得在晋职、晋级、评定职称、报酬、社会保险、生活福利等方面歧视残疾人职工。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注意搜集并保存双方成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据,比如:
1、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劳动者填写的“报名表”、“登记表”等招用记录。
2、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或扣押劳动者工资而出具的“押金条”、“扣押条”等各种票据。
3、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等各种工作证件。
4、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资卡”或其他工资支付凭证。
5、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发放的“工作服”、“饭卡”等与用人单位有关的东西。
6、职工的工资表、考勤记录、值班表、任命书、解除合同通知书、辞退通知书等各种加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文件。
残疾人劳动合同的规定有,用人单位在同劳动者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签署的内容同样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且所制定的工资不能够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