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土地使用权继承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继承人除继承土地的使用权外,其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得到继承。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因此这个国有土地它的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不仅它的使用权可以继承,这个国有土地上面的所有土地的附着物都是可以作为遗产一起被继承的,但是如果仅仅是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他是不能够继承的,不过这个收益它是可以由当事人继承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