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转让、转包到底有啥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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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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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一号文件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土地转让、转包到底有啥区别?

现在土地流转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物了,中央一号文件也鼓励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给力,地方招商引资促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潮流越发迅猛,土地流转的形式越发多样。但是在地方开发,土地面临国家征收时,因为土地流转导致土地征收补偿款的纠纷越来越多。

很多村民签订了合同,结果一不小心丧失了承包经营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为大家讲讲土地转让土地承包有啥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也就是说,土地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这其中,转让,转包是农民朋友经常混淆的。

这两种流转方式到底有什么区别呢?

转包:主要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农户之间;转包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的权利,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经发包人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人备案。

转让: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转让将使农户丧失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对转让必须严格条件。

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即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是农民有了切实的生活保障,否则不应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

转让的对象应当限制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具备转让条件的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并与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村民之间因为亲属关系,土地流转双方常常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于是代管理土地一方容易出现以是“转让”,不是“代管”为由不同意退出接手经营的土地。

很多时候,村委也把这个土地给了管理一方,办了土地证。“转让”、还是“代管”,因无书面合同、双方各持一词。口头合同又无任何法律证据证明,最后解决起来难度很大。

小心土地流转合同陷阱

现在很多大规模流转土地,其实是部分开发商热衷于在城镇周边流转土地,土地流转的用途不是来种地,而是搞商业开发。

也有地方强迫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对于流转出来的土地具体进行的开发项目没有明确的监管和审批,导致最后项目破产,农民土地流转费拿不到,土地也被破坏。因此,一定要了解情况土地流转的情况,签订合同注意是否存在合同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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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转包人,除非转包协议中约定可以拿到补偿,不然是没有权利领取补偿的。
依据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农村土地承包主体是家庭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的只是家庭的土地承包代表人。
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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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就是国家鼓励个人承包土地,具体有什么政策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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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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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严认定合同无效。过去的合同立法对无效合同的认定过于宽泛,导致过多的合同被宣告无效。合同被宣告无效,就意味着消灭了一项交易,即使当事人希望继续有效也不可能,这样,将会带来不必要的返还费用,造成财产损失和浪费。过多的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在经济上是低效率的。
二、严格区分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合同法规定,如果当事人仅提出变更合同而未提出撤销合同,则不能撤销合同,这就可以尽可能在保持合同效力的前提下,变更合同的条款而不是撤销合同,从而有利于鼓励交易,并减少因撤销合同,返还财产所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对于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并不认为其是当然无效的合同,而允许受害人提出撤销的要求,即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自愿而使合同有效,从而鼓励交易。
三、合同法第一次规定了合同订立制度,并在该制度中充分体现了鼓励交易的精神。传统的大陆法理论认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相一致,任何添加限制或更改要约条件的答复都会导致拒绝要约的后果。但是,随着交易的发展,要求承诺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却不利于促成合同的成立,不利于交易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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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土地为啥不给确权?
《土地承包法》第46条规定,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于农村开荒地承包年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作出约定。但如果确定土地用途的,不能超过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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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对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不涉及所有权的转移,土地仍归村集体所有。按法律规定,流转的农用地也只能用于农业开发,不能改做他用。土地经营权流转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经营权。土地转让,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移。前提是国有建设用地,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非本村集体成员是没有资格使用本村土地的。土地转让受很多限制,国家有专门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如果非法转让土地,是会受到行政处罚,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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