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相同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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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者都是属于他物权的一种。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都是属于他物权的一种,二者之间互相有联系,又互相有本质上的区别,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归类。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相同点是什么?

都属于他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之物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二、他物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⑴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他物权不能在自己所有之物上设定,因为自己所有之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所有人享有最完全的支配权,勿需也不能为自己设定他物权。离开他人所有之物,他物权无从设定。

⑵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的派生之权,并非是完全独立的民事权利。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而且来源于所有权,因而将所有权称之为母权,而将他物权称之为子权。

他物权虽然与所有权具有如此密切的关系,但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民事权利,即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占有、使用或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一定的处分权

⑶他物权是受限制的物权。所有权是最完备的物权,不受任何限制。他物权则属于限制物权。他物权的受限制,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他物权受所有权的限制。在一般情况下,他物权只是以所有权的一定权能为内容,因而仍受所有权的支配,不能完全任意行使;即使是以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为内容的他物权,也必须受所有权的支配;

二是,他物权也限制所有权的行使。在所有权的客体物上又设置他物权,其结果是使所有权的行使受到限制,不再是完全不受限制的自物权。依所有权的权能分离的内容不同,亦即他物权的内容不同,所有权所受限制的程度也不相同。

⑷他物权是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而发生的物权。他物权并非自由发生。其发生的途径或称方法有两种: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如留置权等他物权;二是由合同约定,如抵押权、典权等他物权。他物权无论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合同约定,其具体内容均由法律所规定,并为强制性规定,因而他物权是法定物权。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二者之间最大的共同点就是都属于是他物权,他物权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的生活工作中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和实际的案例决定具体适用于哪一项权利,并且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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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和著作权的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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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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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权和继承权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受益权与遗产继承权的相同点
  
(1)都是一种期得权利。所谓的“期得权”是与“既得权”相对应的,指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获得的利益。受益权是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构成时,如被保险人死亡等才可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而继承权同样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才能享有财产继承的权利。
  因为是期得权利,所以受益权与继承权在期得的条件未实现时,未实现其权益前,不得将此项权利进行转让,除放弃该权利外,他对所拥有的受益权没有任何处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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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权与遗产继承权的不同点
  
(1)适用的法律不同。保险金的受益权属合同法的范畴,受《保险法》的约束;继承权属民法的范围,受《继承法》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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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权的主体是受益人,继承权的主体是被继承人。
  “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见《保险法》
第二十一条
第三款)。所以受益人的产生须满足两个条件:
1、在人身保险合同有注明的。《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上批注。”
2、须由被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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