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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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业主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业主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性质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业主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

一、业主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

业主的知情权,包含对内、对外两大方面,对内是作为共同管理人所应有的知情权,对外则是作为受益人,在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行政监管的全流程中,所应有的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包括单一业主的知情权,以及业主组织,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知情权。

业主知情权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二、业主撤销权的法定期间性质是什么

在业主撤销权纠纷中,业主享有的撤销权仅限于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其一,传统理论认为,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

所谓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依其单方之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而业主撤销权所要撤销的是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决定,所涉及的是多数人的利益,这必然应该是十分慎重的,不能单凭个别人的意志就可以决定,因此物权法并未赋予业主对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直接撤销的权利,而必须经由人民法院审查该决定是否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再作出是否撤销的判决。

因此业主撤销权不属于传统民法所指的形成权。

其二,业主撤销权具有请求权的性质。

业主撤销权,实质上是业主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在受到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决定侵害时的侵害排除请求权的一种具体体现。

当这种侵害排除请求权直接行使遭到拒绝后,法律赋予业主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的权利。

因此,业主撤销权,实质上是一种侵害排除请求权,具有请求权的性质。

其三,也是最具有实践意义的一点,业主撤销权与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合同撤销权相比,也有其特殊之处。

因为业主撤销权属于集体成员撤销权之一,是集体成员中的个体或部分个体对侵害其权益的集体决定进行抗辩的一种方式。

物权法设立业主撤销权,是为了防止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作出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业主的知情权体现在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筹集及使用情况方面。

业主撤销权在法定期间属于形成权,但是具有请求权的性质,实际上是业主对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排除请求权的一种具体体现。

业主撤销权撤销的决定是由业主大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作出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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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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