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办证是否需签房屋买卖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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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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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回迁办证是否需签房屋买卖合同,回迁房购买手续有哪些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回迁办证是否需签房屋买卖合同

一、回迁办证是否需签房屋买卖合同

回迁房办理房产证不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回迁人只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

(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回迁房购买手续有哪些

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

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也就是说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

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这两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回迁房不是买卖取得的,所以办理房产证时,不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回迁人只需要提供拆迁补偿协议、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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