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用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保密协议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保密主体任何协议都要锁定合同主体。
保密协议可能涉及的主体,除了并购双方以外,还可能包含并购双方各自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即使单从并购双方而言,还要锁定接触商业信息的人员范围,不能什么人都能获得知晓商业秘密的机会,否则这份协议就无法得到真正的执行。
因此,我们在起草一份保密协议时,必须首先锁定保密主体,有哪些
主体可以、而且确有必要接触商业秘密。
2、秘点的界定并购双方需要根据尽职调查的范围,来锁定秘点,进而作出对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准确界定。
3、信息接收方式我们通常在制作保密协议时,会特别指定信息沟通的方式和双方各自的联系人,这一点对于日后发生争议时的证据收集非常重要。
4、保密期限通常理性的写法,一般会对保密期限进行一个合理的限定,一般为2-3年。
5、争议管辖对于单向保密协议而言,因为信息披露一方往往处于合同强势地位,完全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以信息披露一方所在地作为争议管辖地;
而对于双向保密协议,双方往往会对争议管辖比较计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的规定,保密协议没有约定保密费的,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劳动者遵守保密协议后,可以主张月平均工资的30%作为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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