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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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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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车库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买房时停车位随房屋一并转让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车库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一、车库买卖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车库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的,适用诉讼时效限制,但如果是请求返还车库产权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买房停车位随房屋一并转让吗

首先,停车位属于独立部分,买房时停车位不应随房屋一并转让。

建筑区划内的停车位具有构造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可以作专有部分的客体,所以,停车位的权属是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其实不随房屋的所有权一同变更。

因此,买房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并不包括停车位,而要另作约定。

其次,买房时要获得停车位,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并且,买房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一并转让停车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不过要先确定出卖人为停车位所有权人。

最后,停车位用途应当先满足业主需要,权利人和承租人无权擅自改作他用。

因为停车位作为独立部分,权利人可以通过约定出售出租等赚取利益,那么便会导致一些业主开车回家没位置停车,所以必须要先满足业主需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因车库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起诉的,适用诉讼时效限制,但如果是请求返还车库所有权的,该纠纷不适用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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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支配权而言,它是权利人占有和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不会损害社会秩序和财产关系的流转,因而不必适用诉讼时效;就抗辩权而言,抗辩权以请求权的存在为前提,只要请求权存在,抗辩权就不会消灭,因而也不适用诉讼时效;就形成权而言,权利人以单方的意思表示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权利人可能会拖延行使权利而使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为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民法规定形成权应适用除斥期间。
  由此可看出,诉讼时效的适用仅限于请求权,请求权的基本特征是权利的实现需要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否则权利将无法实现,而对于无效合同的确认来说,无论是司法机关依职权确认无效还是当事人请求确认无效,都不符合请求权的这一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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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院目前关于无效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基本意见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答记者问中,最高院就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作了如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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