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违建拆除如何维权
被强拆人对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房子被强拆该如何赔偿
房屋被合法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
1、房屋价值的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
2、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被征收人未对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3、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
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所以当事人对强拆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