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卞晓飞律师
卞晓飞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3人
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合同生效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不可以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一、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1、可以。

2、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法律效力。

3、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以后签字时间合同成立。但合同中如约定有生效条件或期限,则约定条件或期限达成时生效。

4、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合同成立时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可不可以

1、合同一般情况下,是先成立,而后生效。

成立需要合同双方意思表达一致即可以,而生效则需要法律判断。

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劳动合同,由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往往劳动合同订立之时,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已经成立。

另外,合同的形式有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较为宽松些。

2、对于合同签订的时间有争议,可以补充协议,不能协商,按照合同其他条款及履行证据解释,或者诉讼解决。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这一问题进行的解答,可见我国相关规定明确写明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8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一键咨询
  • 178****6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4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4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4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8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8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8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4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4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8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0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可以。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合同双方签订时间不一致,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以后签字时间合同成立。但合同中如约定有生效条件或期限,则约定条件或期限达成时生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制定本合同。 一、乙方同意将自有的_____的___平方米地段出租给甲方作为商业用途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计租之日为 年 月 日开始。租金每季度为 元(人民币大写: )。 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 乙 方( ):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签一份劳动合同,没写年月日,法律上无效。劳动合同未写明年月日,若事后再补签,是无法确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的真实日期的,而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1年以外的劳动局不受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法》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9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些什么
甲方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该先确定房屋是否合法出租,再确定租赁合同中是否包含租赁期限、租金数额、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房屋配套设施以及转租条款等事项约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如果乙不知情不违法,如果明知是抢劫所得的财物而窝藏、转移的,则涉嫌构成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罪。  相关法律限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掩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掩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通常情况下,乙公司是可以拒绝收货的,但是如果提前收货不会使乙公司造成损失除外。尽管如此,如果乙公司为此需要承担额外的诸如仓储费用等,则可以要求甲公司负担此类费用。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15题:张某从甲银行分支机构乙支行借款20万元,李某提供保证担保。李某和甲银行又特别约定,如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债权人有权直接从保证人在甲银行及其支行处开立的任何账户内扣收。届期,张某、李某均未还款,甲银行直接从李某在甲银行下属的丙支行账户内扣划了18万元存款用于偿还张某的借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李某与甲银行关于直接在账户内扣划款项的约定无效B.李某无须承担保证责任C.乙支行收回20万元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之前,李某不得向张某追偿D.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答案】D【考点】保证【解析】选项A错误。根据民法理论,民事主体双方享有意思自治权利,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达成合意的,应当认为合法有效。选项B错误。《担保法》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该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法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李某不存在免责事由,应当承担保证责任。选项C错误。《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据此可知,只要保证人李某向乙支行承担了保证责任,就有权向债务人张某追偿,而不必非要等到乙支行收回20万元的全部借款本息之后才能行使追偿权。选项D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和《民诉意见》第四十条第(六)项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据此可知,乙支行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张某行使追索权。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客体是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设备的合同,客体是谁,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有哪些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合同事务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甲如何抗辩?乙的诉讼时效是否超过<民法通则>135条规定?
   甲归还了2.8万元给乙但没有证据,如何才能使甲的主张成立?
1、按照规定已经过时效;
2、没有证据的法院不会支持你;
3、你还是要还4万;
4、1万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9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甲如何抗辩?乙的诉讼时效是否超过<民法通则>135条规定?
   甲归还了2.8万元给乙但没有证据,如何才能使甲的主张成立?
1、按照规定已经过时效;
2、没有证据的法院不会支持你;
3、你还是要还4万;
4、1万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因此,通常情况下,乙公司是可以拒绝收货的,但是如果提前收货不会使乙公司造成损失除外。尽管如此,如果乙公司为此需要承担额外的诸如仓储费用等,则可以要求甲公司负担此类费用。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
[律师回复] 甲如何抗辩?乙的诉讼时效是否超过<民法通则>135条规定?
   甲归还了2.8万元给乙但没有证据,如何才能使甲的主张成立?
1、按照规定已经过时效;
2、没有证据的法院不会支持你;
3、你还是要还4万;
4、1万的利息法院不会支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98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规定是什么?
甲与乙订立租赁合同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应当是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以及名称和住所,还有就是房屋的坐落的情况,以及房屋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和租金交付方式。
10w+浏览
合同事务
2010年5月5日,甲、乙、丙三方签订《民间借贷合同》,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人民币,期限一年(自2010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丙作保证人,并在协议中约定:“借款到期后,若乙不能归还甲方借款,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丙方承担。”借款到期后,乙未偿还借款,经甲多次催要,在2011年9月10日,甲、乙、丙三方签订了还款计划,约定:“乙方借甲方款项于2011年10月1日前解决一部分,其余于2011年底前还清”。后乙给付了甲5000元本金,3万元利息,尚欠本金9。5万元和利息1。6万元一直未还。甲方在2012年6月6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还款。2012年7月8日,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乙方在2012年10月10日前偿还所欠甲方借款本金9。5万元(利息自2010年5月5日起计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0%计算)。”但调解协议签订后,乙方并没有按约还款,甲方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乙方无财产可供执行。于是,甲方在2012年11月14日起诉丙方,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本案中保证方式是一般还是连带?丙方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律师回复] 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98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合同甲乙签订日期可以不同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