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时间累计多久解除劳动关系,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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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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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请假时间累计多久解除劳动关系,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请假时间累计多久解除劳动关系,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一、请假时间累计多久解除劳动关系

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请假累计多长时间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确实有事需要请假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1)病假六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60%发放;

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70%发放;

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80%发放;

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90%发放,满八年及其以上的,按100%发放。

(2)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40%发放;

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50%发放;

满三年及其以上的,按60%发放;

(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4)无论职工疾病休假工资还是疾病救济费,都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5)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我国法律对劳动者请假累计多长时间会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作出规定,一般情况下,确实有事需要请假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图网进行咨询,律图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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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四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还应当给予劳动者不低于本人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者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医疗补助费的标准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实际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实际履行期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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