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费怎么算?
房屋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方式不是法定的,拆迁安置费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三、房屋拆迁补偿原则有哪些?
1、按原面积妥善安置原则。
2、鼓励迁往市区边陲地段和人口稀疏地区的原则。
3、等价交换原则。
4、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
四、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费的支付标准一定会提前通知被拆迁人,实际上临时安置费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补偿项目,如果在搬迁之前政府部门已经给被拆迁人提供了安置房,被拆迁人就不能再跟征地部门索要安置费。实际征收过程中,各地的安置方案都不可能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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