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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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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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子的政策有哪些?

1、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

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

2、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同时,济南外地户口首套房需3年内缴纳满24个月的社保

外地户口或连续缴纳两年社保,首付6成;

本科以本科学历以上,首付3成。

3、济南市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可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外地户口怎么在济南买房

1、买房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外地户口的买房人只能购买一套;

3、买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包含未成年子女)在济南无房(公寓、商业用房除外);

4、买房人须三年内在济南连续缴纳24个月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保,本科学历的买房人只须在济南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

5、买房人必须有首付款,本科学历的买房人只需要达到购房款总额三成比例的首付款;

6、买房人必须信用良好,收入稳定,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7、相关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在济南本地工作并且学历是本科和本科以上的话是享有一定的相关福利,如果是海外留学归来的相关人才有相关单位的证明也可以享有一定的权利。

具体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资料中已经非常明确外地人在济南买房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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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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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五证是: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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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房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购房的付款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购房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
1、《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4、《建设工程开工证》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6、“两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的种类繁多,主要分为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公寓式住宅、别墅等。

1)按楼体高度分类,主要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高层、超高层等。

2)按楼体结构形式分类,主要分为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混框架结构、钢混剪刀墙结构、钢混框架一剪刀墙结构、钢结构等。

3)按楼体建筑形式分类,主要分类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其他形式住宅等。

4)按房屋型分类,主要分为普通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小户型住宅(超小户型)等。

5)按房屋政策属性分类,主要分为廉租房、已购公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等。
二、购房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如果开发商允许的付款方式灵活、多样,购房者亦可选择适宜自己经济能力的付款方式。一般十年至十五按揭年限为最佳选择。目前几种付款方式:
1、用现金或支票、汇票一次付清;
2、短期分期付款;
3、职工房屋公积金贷款可分1~20年还清;
4、银行房屋抵押贷款可分1~20年还清。如果是分期付款的话,购房人在入住前开发商要统一审查其付款情况,协助审查,每期付款的底单复印件都要给销售商的楼存档,以备入住时供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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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能不能买
[律师回复]
一、购房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二、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能不能买很多时候,由于房产位置的惟一性,使得购房者一旦看上了某处房产,就很难轻言放弃再加上很多人觉得别人买了没有销售许可证的房子也没什么问题,等开发商证件齐全了就买不着合适的了的心理,造成无证售房的现象一直存在。那么,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不能买其实对于五证不全的房子其价格必然比较优惠,购买后只是有一定的风险和限制,比如不能办理按揭和抵押。而且也有可能会遭遇开发商再次出售的情形,但是如果开发商是值得信赖的公司,这样的房子也是可以购买的。销售的房子如果五证不齐全,不但办不出产权证,连签订的预售合同都无效。一手房实行网上合同备案操作,五证不全的房子即使买房人付了钱、签了预售合同,也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网上合同备案登记。万一开发商又把这房子卖给别人,纠纷就来了。另外,如果开发商最终办不齐五证,买房人就不可能得到房子产权。五证与两书都是需要开发商提供给购房者的,可是对于五证只是在购房时由购房者查看下即可,对于购房中的五证两书是指什么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即使是查看也不知道该查看哪些内容,也不知道五证不全的商品房能不能买,买了这样的房子会有什么风险。其实这样的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更可以让律图网您查看所购房屋是否具备相关证件。
商品房认购书指的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商品房认购书指的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商品房认购书
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一份合同,而且于正式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环节,只是习惯做法。认购书在《合同法》上视为要约合同,只要其中约定了所购房子的房号、单价、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经买卖双方签订,也同样具备法律效力。一般来说,认购书的内容包括:开发商、购房人或者代理人的相关情况,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房屋的价款,付款方式,房屋的交付,定金条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但是在实践中,很多购房者却没有对商品房认购书给予充分的重视,对其中约定的“几日后定金不退”的条款也并未放在心上,签完了认购书很快就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由此也引发了很多纠纷。所以建议各位购房者,如果要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一定要给予重视,在对其中约定的条款认真阅读后再签字盖章。
房屋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性质
对房屋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
另一种观点认为房屋认购书非的合同,因为房屋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最新的法律观点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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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中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通常如果我们打算买房,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先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保证你买的房是合法合规的,日后才是稳妥没有风险和隐患的,那么这些证件是什么呢,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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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满五年,指契税日期还是购房合同日期.
[律师回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成文日期: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通知》第三条第二款中规定的“成交价格”是指住房持有人对外销售房屋的成交价格。
二、《通知》第三条第四款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三、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面积标准是指地方政府按〔2005〕26号文件规定确定并公布的普通住房建筑面积标准。对于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判断该房屋是否符合普通住房标准。国家税务总局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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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什么
五证两书一表指的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在建筑行业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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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房地产的五证指哪五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对房地产交易没有影响,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对已经拥有的房产征税,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税是流转税,只针对房产发生交易而征税,两者并不直接关系。大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对房屋征收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有三方面的正面效果: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的增加,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开征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保有和使用环节的税收,导致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流转环节税收的减少,这将迫使房屋所有者将手上多余的房子推向市场。市场总供给的快速增加将大幅缓解当前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状况,房屋的居住属性也将更加凸显。
  二是推动租房市场发展。房地产税的增收将推高保有房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者必然会选择将多余的房产推向房屋租赁市场,让租户共同分摊房产的保有成本,导致租房房源增多,房租价格下跌。
  三是帮助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物业税或房产税则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税种大多比较零散,不易征收,地方财政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但这种以“卖地”为特征的“土地财政”不具有可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一些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存量较多,消耗压力大,若房地产税推得过快,可能会对这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构成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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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五证两书指什么
房地产五证两书是开发商合法销售商品房的重要凭证,买房一定要审查五证两书一表。五证是哪五证呢?房地产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二书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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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地产的五证指哪五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房产税对房地产交易没有影响,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对已经拥有的房产征税,现有的房地产交易税是流转税,只针对房产发生交易而征税,两者并不直接关系。大部分世界主要经济体都对房屋征收房地产税。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有三方面的正面效果:
  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总供给的增加,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开征房地产税将增加房屋保有和使用环节的税收,导致房地产营业税、契税、增值税等流转环节税收的减少,这将迫使房屋所有者将手上多余的房子推向市场。市场总供给的快速增加将大幅缓解当前市场供求不平衡的状况,房屋的居住属性也将更加凸显。
  二是推动租房市场发展。房地产税的增收将推高保有房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房产所有者必然会选择将多余的房产推向房屋租赁市场,让租户共同分摊房产的保有成本,导致租房房源增多,房租价格下跌。
  三是帮助地方政府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物业税或房产税则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税种大多比较零散,不易征收,地方财政收入难以得到保障。地方政府依赖土地出让金收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财政”,但这种以“卖地”为特征的“土地财政”不具有可持续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目前我国一些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存量较多,消耗压力大,若房地产税推得过快,可能会对这些地方的房地产市场构成较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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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认购书是什么意思,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买房认购书买房认购书即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买房认购书中一般确认认购人打算购买的商品房的位置、朝向、楼层、房价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购人在购房前作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保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房屋认购协议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同。认购书的性质属于意向书,一方不履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是定金。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二、什么情况下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认购书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主要有一下两种:
(一)购房人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最高人民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的。
(二)未满足合同应具备基本条款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表见代理人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表见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表见代理人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实质上是无权代理,是广义无权代理的一种。若无权代理行为均由被代理人追认决定其效力的话,会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害,因此,在表见的情形之下,规定由被代理人承担表见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更有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并以此加强代理制度的可信度。
表见代理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正如《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其意义在于维护代理制度的诚信基础,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正常的民事流转秩序。
【相关法规】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适用代理制度的最基本法律依据。代理制度的产生,实现了行为主体与行为后果的分离,使民事主体的民事能力得以扩张和延伸。这在社会生产日益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分工日益细密化的现代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但是与代理制度相伴而生的无权代理现象,却不时给代理制度带来不稳定因素,对各方利益影响甚大。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十分复杂,大致分两类:即值得第三人信赖的无权代理(即表见代理)和欠缺信赖价值的无权代理的经常发生,常伴随着责任纠纷。在真正的权利人与善意相对人这间的利益权衡方面,虽然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堪称社会经济秩序的根基,尽管罗马法上“任何人不得将超越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法谚至今犹存,借以保护所有权的安全即“静的安全”,但是在以社会本位立法思想为背景的现代市场经济中,罗马法上述经典原则已经被众多的例外弄得千疮百孔,而通过权利虚象代替权利实象的方法,保护第三人对由真正权利人所造成的表见事实的信赖,即“动的安全”,已经成为各国民法所追求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价值。对此,我国对有些虽然不具有真正的代理,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仍然认定为有效,即:行为人的代理后果由本人承担。最典型的就是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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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五证齐全是指哪五证二书一表
购房时提到的“五证齐全”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两书一表”指的是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以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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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购买了标书,但未参与投标,我有理由质疑招表的单位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六十三条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第六十四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六十五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一、购房认购书的内容是什么《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一)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二)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三)房屋价款计算;
(四)定金;
(五)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二、购房认购书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展商、销售方及认购书的基本情况;
(二)所认购房产的基本情况(户型、建筑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房产的总价);
(三)订金数额、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四)付款时间(主要针对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点、帐户等;
(五)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一般为认购后的一周以内)。
公司法人代表是指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法人代表是指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意思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不愿继续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及股东,可以视为具有退出公司经营的意思表示。方法有二:
方法
一,通常的,根据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楼主可以在股东会上提出向他人转让股权,如其他股东不同意,则要求其购买楼主持有的股权。如其他股东不愿受让楼主持有的股权,也无股东以外的人愿意受让楼主的股权,则使用第二种办法。
方法二:依据公司法第181条第二款及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会提出解散公司。如其他股东反对解散公司,但又不愿意受让楼主持有的股权,楼主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向人民提起解散之诉。《公司法》第183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解散公司。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及资合的特征,当人合出现破裂,会判定公司已不具有存续的价值(理论上称为“公司僵局”)。楼主持股50%,请求解散公司对证明“公司僵局”具有重要意义。这时,如果其他股东希望维持公司的存在,则会提出和解方案,包括受让楼主持有的股权;反之,公司会被判令解散并进行清算,楼主自然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法人代表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你所举的案例是哪里看来的?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形。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在发生矛盾纠纷时,法人代表、有限责任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各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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