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最新修订 | 2024-09-2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1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一、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事业单位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外,还有分不同类型,则由不同的部门管理,学校归教育部门管理,医院归卫生健康部门管理,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虽然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但是,我认为,此条争议较大,在未对此条作出明确规定之前,不宜对事业单位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扩大性的解释。

二、我国的用人单位的类型

(1)在中国境内的依法棱准登记的企业:包括各种所有制性质、各种组织形式,如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混合型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乡镇企业等。

(2)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体经济组织。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请帮手,带学徒。

(3)依法成立的事业单位,包括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各种单位,如学校、医院、出版社等。其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4)依法成立的国家机关:它们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5)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包括工会、妇联、研究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有权使用劳动者。

由于劳动者进行劳动只能由劳动者亲自进行,因此要求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而且.对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必须满足该行业的特殊要求,如患有传染病的人不能从事餐饮业。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还应当包括劳动者必须具备的行为自由。因为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还需要具有行为自由,才能以自己的行为去参加劳动。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7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2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0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7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7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5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60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种不同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有何种不同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 正在起草聘用合同 想问一下聘用合同分为那些种类 聘用合同的范本是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聘用方:
受聘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用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岗位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受聘方聘于  部门从事  工作。
合同期限
聘方根据受聘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第 种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2011年3 月28 日至 2014 年3 月28日止,为期三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
(二)无固定合同期限:自200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合同。
工作时间
(一)聘方采取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即受聘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星期一~星期五)。部分管理岗位和业务岗位,因工作性质不同,可在此原则下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二)聘方由于工作经营需要,经与受聘方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受聘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加班加点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如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受上款规定限制。 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仪式
工资
(一)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第1 工资制:
1、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1500  元;
2、底薪+提成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底薪)为人民币 元,并依业务考核制度,根据受聘人每月完成的业务额,发放业务考核工资。
3、业务提成制。聘方对受聘人采用松散式管理。受聘人按一定比例享受业务提成。聘方以此作为受聘人每月薪酬发放薪资。
(二)聘方每月15  日为发薪日。
(三)聘方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四)受聘人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时,工资照发。
(五)受聘人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执行。
劳动条件
(一)聘方必须为受聘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二)受聘人对聘方管理人员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各项待遇
(一)聘方接漳州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受聘人办理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
(二)受聘人因工致伤残、死亡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聘方制定的有关制度执行。享受  福利待遇。
(四)聘方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不断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工作纪律
受聘人在合同期内应努力做到:
(一)遵守聘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受聘人所接触的各种文件、资料等信息,均属聘方商业经营秘密,受聘人有义务对其保密,不对外扩散。 (三)不得以个人名义在聘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担任要职或兼职,或从事与聘方利益有冲突的业务。
(四)按时完成聘方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积极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调动。
(六)爱护聘方的财产。
(七)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计划生育政策。
合同修订
(一)聘方可以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受聘人的能力,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以达到人和岗位合理配置与利用。调整后双方应就岗位调动事宜变更劳动合同
因合同其他因素的变化,经聘用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后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聘方规章制度的;
2、受聘人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聘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受聘人未经聘方许可,违反第七条第
二、三款工作纪律的;
4、受聘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聘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经聘方管理当局决定确需裁减人员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聘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3、受聘人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正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款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人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受聘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受聘人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可以随时通知聘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3、聘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方依法宣告破产;
2、聘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人死亡。
(七)除本条第五款规定的情形外,受聘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
(八)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双方同意延续聘用关系的,在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重新订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终止: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违约责任
(-)聘方的法律责任
1、聘方克扣或者拖欠受聘人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人加班加点工资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受聘人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聘方支付受聘人的工资报酬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同时,对低于部分每日另按其总额的1%补偿员工。
3、聘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没有为受聘人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给受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聘方按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赔偿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方应一次性发给受聘人经济补偿金:
1)由聘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
2)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
1、
2、
3、4项和第(五)款第
2、
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2项解除聘用合同的,聘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受聘人一次性的医疗补助费。
6、聘方依本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第
2、
3、4项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个月平均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责任
受聘人违反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对聘方造成损失的,受聘人应赔偿聘方下列损失:
1、聘方招收录用受聘人所支付的费用;
2、聘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另外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十、争议处理
聘用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双方认为对原订立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十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自聘用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聘方:(盖章) 受聘人:(签字)
主要负责人/日期 日期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种类有何不同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种类不同的地方在适用范围、政府干预的程度、监督管理部门、制度的性质等四个方面。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签订的是聘用合同,而一般的企业签订的就是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两种情形旷工单位能解聘员工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大学应届毕业生,要求试用期12个月对于3年以下的聘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由于本条例没有规定,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确定(即1-6个月试用期的范围)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相当于《劳动合同法》所指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洪桂彬律师说,此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可以被单位解雇,本条增加到15个工作日此外,对于一些事业单位招考公开化程度不够规范的问题,《条例》也有硬约束,其违法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这对想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利好消息热点3:单位或员工解除聘用合同有明文规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洪桂彬律师指出,本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0条类似,所不同的是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考核周期,而事业单位考核必须以年度作为单位,相当于要以不胜任解雇员工,必须要两年以上另外,提前30天系法定义务,没有待通知金的替代措施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当然,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符合规定情形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41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由于公司业务需要,需要聘用特殊作业人员,想问下特种作业人员聘用合同怎么写?需要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特种设备管理法规、规定,
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合同期限

1

合同的期限
















日至


















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合同自然终止。

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
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
、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
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任务需要及乙方岗位意向,
安排乙方担任南通神雨
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工作纪律、奖励和惩处





1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特种设备管理法律、法规。

2
、乙方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
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3
、甲方按单位有关规定,乙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特殊
成绩的,甲方可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物资鼓励。

4
、乙方如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按单位有
关规定给予适当经济处罚。

5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6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甲、
乙双方

(盖
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种类聘用合同有何种不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种类聘用合同有何种不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项目部帮忙,领导让我弄一份项目部聘用合同,但我对合同样式不是很清楚,请律师帮我解答。
[律师回复] 甲方(用人单位或受委托的项目部):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题目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天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目)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资的,每月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预支 ‰,计人民币 元,余款待任务完成后全部付给。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或书面委托他人代签,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以上是项目部聘用合同的文本格式,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当面向律师请教。
我们学校招聘了一些工勤人员,现在需要签订聘用合同,请问下学校各种聘用合同有范本的吗?怎么写?
[律师回复] 聘用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
  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
  个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
  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
  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
  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
  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
  补课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
  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
  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
  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
  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
  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
  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
  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
  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
  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
  二个月:
  
(1)第十四条。
(2)第十六条。
(3)第十七条。
(4)第十九条
(2)、
(3)款。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
  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滦县海阳私立学校(盖章) 乙方: (签字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们公司现在招了一批新员工要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有哪几种可以签订的呢,有人知道吗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本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保护,而且也是对用人单位长期利益的一种保护。由于之前很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短期化,企业的短期化行为造成劳动者的短期化行为,使劳动者对企业没有归属感,缺乏信任,造成企业人才队伍不稳定,有“培养一个,跳槽一个”的现象。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留住人才,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增强员工的忠诚度,有利于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且劳动合同法较《劳动法》给了企业更大的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按照《劳动法》用人单位只有在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才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除延续《劳动法》以上规定外,增加了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的情形:
  
(1)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2)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劳动合同法放宽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程序要求。《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都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劳动合同法》将《劳动法》以上规定内容调整为,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才应当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且占企业职工总数不足百分之十的,无须按照以上规定的程序执行。由以上可见,企业完全没有必要的劳动合同法生效前突击裁员,突击裁员也不会减轻企业的负担。
我和妻子今年有了小宝宝,她回去上班时候被通知待岗,我们申请了劳动仲裁,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解聘孕妇仲裁申请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搜集你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计算你赢的的赔偿,他们会给你一个表,填写劳动仲裁申请,也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更方便维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1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啥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4、试用期期限不同。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8、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何种不同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