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一、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

1、工伤医疗待遇

(1)工伤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二、确定原则是如何的?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所谓相对统一,就是要考虑全国各地的工伤职工分布情况和地区差异,在制定政策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方面不能各行其是。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在待遇项目方面,国家统一进行了规定,而具体待遇标准则采取了中央和地方统筹兼顾的原则。

一是要考虑相同等级的工伤职工,待遇支付比例要相同;

二是要考虑工伤职工待遇与本地区职工生活水平相适应。

所以,现行的工伤保险待遇,既有统一的规定,又与各地的实际工资水平相衔接,给地方一定的空间。

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一是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待遇过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会导致社会的矛盾。

二是要切实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无论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还是待遇水平都要从维护和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来考虑,使工伤职工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

三是考虑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这不仅牵扯到老工伤人员与新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衔接问题,还涉及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衔接。《条例》规定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了政策的平稳衔接。

四是要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五是补偿与救助相结合。

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的。

现实生活当中,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身体受到伤害,都是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的赔付的。很多人可能比较担心聘用制员工是否享受这些待遇,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聘用制员工和正式员工一样都是可以享受工伤伤残待遇。

对于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搜索查看本网站其他相关知识,或者咨询律师了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5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6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0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6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5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劳动法律师解答: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劳动法律师解答: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招聘时待遇不一样
[律师回复] 我在1994年5月应聘到一家银行工作,并签定了劳动合同,工作得很出色,在1998年11月,单位突然宣布辞退人员名单,有我在内,理由是接到总行通知,在会计岗位又没有大专以上文凭的人和临时工全部解聘,我是属于没有大专以上文凭又身处会计岗位的应聘人员所以被解聘了,当时也找过单位和省级行,但没有结果,又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诉诸法律,接受了单位按工作年限补偿的四千多元钱。就在2003年元旦过后几天我原来的单位又有一个做法,让我无法接受。和我一样当时招聘进来的人员可以买断工龄,他们或者在储蓄岗位,或者在会计岗位但有专科以上文凭,但我们都是聘用人员,为什么单位可以两种待遇对我们我想请问,我现在才知道用人单位的不同做法,已经过去几年了,我可以找回来吗用人单位与我们签的合同并没有给到我们手里,但事实存在。要是可以找的话,该适用什么法律答复:你好,你方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者事实的劳动关系,那么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是否在你的手里,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和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在发生争议六十日之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由其进行裁定。如果裁定单位的行为不合理,则可以给予撤销。如果对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为本栏目编辑人员意见,仅供参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朋友的同学,他爸爸是一名退休技术工人,现在公司返聘回来工作,上周要工作中受伤了,请问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吗?
[律师回复] 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劳动法领域的特别法,调整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中发生事故伤害,按照劳务雇佣关系处理,聘用单位作为雇主应向退休返聘人员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较为严格,用人单位即使对其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只要证明其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损害,其举证责任即已完成,不管退休人员是否对负伤有过错,只要是在工作期间发生伤害,用人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另,与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相比,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明显加重了企业的责任。比如:工伤保险由社保基金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由聘用单位承担;人身损害中的伤残补偿与死亡补偿标准高于工伤中的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则不能主张。
以上是对退休返聘人员享受工伤待遇吗的说明供参巧。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我之前受了伤一直没有好,算是职业病了,想要问一下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老工伤待遇如何,谢谢
[律师回复] 你好,事业单位的职工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该条例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而对于事业单位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指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问题,该条例并没有规定。因此,为了弥补《工伤保险条例》之不足,扩大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保障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于2005年12月29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逍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均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不屈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费用在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而对于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前述规定范围以外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可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也可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伤政策执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情况确定。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退休返聘人员不能享受工会待遇吗
[律师回复] 想要知道退休人员返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就要了解工伤保险是个啥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既然工伤保险是劳动者所享受的待遇,那么什么是劳动者,退休返聘人员还属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并通过劳动合同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以及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企业、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金。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此外,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因此,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相应社会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689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退休人员返聘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想要知道退休人员返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首先就要了解工伤保险是个啥所谓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既然工伤保险是劳动者所享受的待遇,那么什么是劳动者,退休返聘人员还属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范畴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中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并通过劳动合同与所在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以及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企业、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退休金。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退休人员已经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此外,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便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财政给予相应补贴。因此,退休且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就意味着劳动者已经享受了国家提供的相应社会保障和福利,其再次被聘用就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已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主体资格,因而也就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聘用职工工伤待遇是如何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