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土地征收拆迁前期工作是比较多的,如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相关征收信息进行公告;
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征地补偿方案流程
1、发布征地告知,告知农民要征地!这里的征地告知,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
公告的内容包括:
征地范围、面积、用途;
补偿方式、标准;
安置途径等。
2、现状调查及确认,确定面积和附着物等通俗一点讲,这个环节就是量地、量房,确定你家被划入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面积、房屋面积、地上青苗、附着物的情况等等。
3、征询听证,农民发表意见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乡镇政府就公告内容征询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并记录在册,协调解决。
同时告知申请听证的权利,村民提出听证要求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
很多当事人往往忽略这个听证权,要知道这里听证的是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这两个因素几乎直接关乎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不可不重视。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人民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
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三)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担保时,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合同登记手续。
如果仅仅将自己的房产证交付债权人而不办理抵押登记,有可能导致抵押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同时,在民间个人借贷中,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能遭遇制作假房产证交付债权人作为担保的情形。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拆迁时,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相关征收信息进行公告;
听取被征收人意见等。
对于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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