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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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一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在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下,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需要提供相应证据。如果对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根据规定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一、根据规定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1、不一定可以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2、企业破产的条件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公司破产法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1、公司破产后法人不一定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要看公司在运营过程中,是否违规而定。如果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行为,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偷税逃税等行为的,情节严重的,需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公司破产法人代表不一定会坐牢。

但是如果是违法行为导致破产,会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投资经营有风险,若果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就可以依法启动破产程序,企业法人并不因为企业破产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申请破产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破产的流程具体为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在限定期限内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对于同意破产请求的,法院会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接着会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2、公司倒闭后其债务由公司所有的资产进行承担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在经营期间可以通过举债等方式融资,通过此种方式企业获得了资金,同时也需要履行到期偿还债务的义务,若是到期不不能偿还、且也没有能力偿还、或者是明显缺乏偿还能力,该企业可能会被宣告破产。对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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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二、申报的材料及其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数额、申报债权的证据、财产担保情况、申报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已经成立清算组的,由清算组进行上述债权登记工作。
  连带债务人之一或者数人破产的,债权人可就全部债权向该债务人或者各债务人行使权利,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可就将来可能承担的债务申报债权。
  新旧破产法在债权申报程序上有所差异。原破产法规定,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的一定期限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新破产法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应当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 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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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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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哥哥家里是开公司的,但是这几年国家的经济效益不好,所以我哥哥最近想要申请破产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现在企业破产可有谁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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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三、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四、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五、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二、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这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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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公司要破产了,大家很关心能不能得到补偿金,能得多少补偿金,问一下根据法律规定破产企业职工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本市国有企业破产实施中有关职工安置问题的暂行意见》第三条第(五)项的规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的计发,由破产企业安置工作机构根据在册职工本企业工作年限、再就业难度等因素确定标准,一般人均不超过本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具体安置费用的发放依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标准:
  
一:随企业资产安置:无论是通过整机制接收或者部分购置途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均可以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按规定抵冲购置费用;
  
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安置费经公证后,可在破产清偿办法结束前预先发给职工本人;
  
三:介绍就业:由用人单位通过对职工转业培训,并通过洽谈,积极推荐就业。重新就业后,吸纳单位与职工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安置费应划归接受单位。签订三至五年合同的,接收单位取得一次性安置费的50%,另外50%归职工个人。
  
四:提前退休:职工在破产审理终结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是五年,连续工龄(含养老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报市社保局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破产企业原征地农民工符合退休年龄但连续工龄(含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的,可以从破产财产清偿中提取一定费用为其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统筹满15年,解决提前退休的困难,缴费基数及比例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8%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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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重整的流程首先是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的请求,该请求一旦被法院审核通过,那么企业就会进入破产程序了。但是并非是所有的重整请求都会被通过,必须是出现了法定的重整理由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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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朋友,所在的企业已经破产了,企业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补偿措施和方案,朋友也不知道怎么办,就像知道如果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职工补偿都有什么依据和办法
[律师回复] 参考数据显示,破产企业职工补偿规定:职工一次性安置费的计发,由破产企业安置工作机构根据在册职工本企业工作年限、再就业难度等因素确定标准,一般人均不超过本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三倍。   具体安置费用的发放依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标准:   
一:随企业资产安置:无论是通过整机制接收或者部分购置途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均可以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按规定抵冲购置费用;   
二:自谋职业的:一次性安置费经公证后,可在破产清偿办法结束前预先发给职工本人;   
三:介绍就业:由用人单位通过对职工转业培训,并通过洽谈,积极推荐就业。重新就业后,吸纳单位与职工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安置费应划归接受单位。签订三至五年合同的,接收单位取得一次性安置费的50%,另外50%归职工个人。   
四:提前退休:职工在破产审理终结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是五年,连续工龄(含养老缴费年限)已满1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主管部门的审核,报市社保局批准后,可以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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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企业如何申请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二)破产申请的受理;(三)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四)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五)破产的和解与整顿;(六)破产宣告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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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
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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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破产破产了吗?
企业申请破产不等于破产可以不用偿还债务,此时虽然申请破产,但是还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我国的企业申请破产后需要进行一系列财产分配划分,由清算组清算企业的财产和债务。随后进行企业注销,一旦企业的申请的注销生效,该申请注销的企业就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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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公司支撑不了了,想要进行破产清算,不知道根据破产清算案例分析,破产清算流程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军事设施罪会判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照本条的规定,犯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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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武器装备,是指部队的主要武器装备和其他在作战中急需或者必不可少的武器装备,包括各种导弹、飞机、作战舰艇、登陆舰、000吨以上辅助船、坦克装甲车辆、85毫米以上口径地面火炮、岸炮、高炮、雷达、声纳、指挥仪、15瓦以上电台、电子对抗装备、舟桥、60千瓦以上的工程机械,汽车、陆军船艇等。重要军事设施,是指指挥中心、大型作战工程,各类通信、导航、观测枢纽,机场、港口、码头,大型仓库、输油管道、军用铁路线等对作战具有重要作用的设施。重要军事通信,是指军事首脑机关及重要指挥中心的通信,战时通信,军队抢险救灾中的通信,执行远洋航行、重大科学实验和飞行训练等重要任务中的通信。根据本条的规定,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量刑时,除情节特别严重外,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
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致使重要武器装备报废的;造成重要军事设施丧失使用效能的;战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因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伤亡多人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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