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买房子交了定金不一定可以退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购房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支付给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2)“订金”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如果消费者一方不想购买商品时,作为预付款的“订金”应当是要做退还处理的。
(3)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4)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对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
二、买房子一定需要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吗?
1、买房子不一定需要签署商品房认购书。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2、一份商品房认购书发生法律效力所必须同时具备的几个条件:
(1)所购的房地产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即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采用内部认购等方式与购房者签订该商品房的认购书,该楼宇认购书会因违反有关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认购书要具备合同生效的主要条款,至少要包括如下条款:认购房屋的位置、面积、单价、总价及签订正式合同的时间等,否则认购书无法实际履行,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
(3)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三、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交定金注意的事项包括定金不能用口头协议。
如果购房者在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对于自己所支付的定金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而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那么这种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这样就会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时,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2、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定金不具有强制性:定金的条款一般来说是不具备强制性的,它只是具有一些指导性,购房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2)注意定金条款的陷阱:如果购房者需要支付定金,那么肯定会和开发商那边订立定金条款,但是条款一般只有在购房者已经把定金缴纳的情况下才会生效,所以大家应当在定金条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谨防有的不良开发商利用购房者缺乏相应的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3)明白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订金之间从法律方面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是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但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开发商在售卖房屋的时候,可能会要求房屋的购买方先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由于此类定金支付之后并不一定可以要回来,故此在支付之前,最好是先考虑清楚。支付定金后若是想要回定金,需要拿出相关证明自己有资格要回定金的材料。对买房子交了定金可以退么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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