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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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一、装修工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

装修工人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受工伤由公司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由侵权人造成的工伤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工厂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装修工人工伤责任怎么划分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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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很多人工作忙,买了房子也是无暇装修,因此,就考虑买一个精装修的房子,买点简单的家具就可以轻松入住,啥也不用愁。精装房虽好,但在交房的时候往往容易出现纠纷,如房屋质量问题、交房标准与之前承诺的不一样等。这就要求我们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要将具体的事项约定好,因为如果发生了任何纠纷,合同就是购房者维权的法律依据。 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建议购房者,应在补充协议中就所购房屋(室内、室外)所有装修项目名称、涂料、板材等建材的品牌、价格标准或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施工工艺、装修布局以及装修公司的资质和装修图纸等给予明确记载。对于以什么标准进行验收、由谁进行验收以及验收程序等问题,也应在补充协议中约定。 此外商家承诺给予安装的家用电器、卫生洁具的品牌和价位也要明确,并约定保修责任和期限,这样即使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 特别提醒,消费者千万不要图省事,就在补充协议中简单地签精装修标准与样板间一样的条款,这样会出现如果样板间拆除后,消费者无法取证的问题。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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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地工人受伤谁的责任
装修事故责任归属:业主直接雇佣工匠造成的工伤,业主负责赔偿;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或工程队,责任由公司或队伍承担;若选无资质队伍,施工队首要负责,业主也需承担因选择失误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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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装修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具体流程是什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准备要做一个装修工程。
[律师回复] 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设计阶段: 根据建设项目的目的及整体要求、 建筑物的具体使用功能要求、业主要求与投资目标, 策划装饰构思与目标。 按照国家、 地区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工程招标程序和规定, 进行对设计的招标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招标文件的编制、 发布招标信息或邀请投标单位、 投标单位报名、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招标文件发送、 投标文件管理、 开标、 截标管理、方案评审、 中标单位确定、 中标合同的签订。 通过合同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目标的管理、 设计进度的管理、 设计质量的管理、 设计成本的管理。 全面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以保证项目的设计成果能够达到策划阶段的整体构思与目标。 施工准备阶段: 根据设计图纸与装饰定额进行工程预算, 大宗材料的调研与选定品牌, 甲供、 甲指材料的指定。 与甲供材料的厂商商讨材料的质量标准、 价格和供货周期达成共识后签订供货合同。 根据设计图纸编制施工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信息或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招投标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投标单位报名、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投标单位保证金的制定与收取、 招标文件发送、 投标文件管理、 安排投标单位到现场实际勘察、甲方与设计对投标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与答疑、 开标、 截标管理、 商务标工程量与单价的评审、 技术标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 中 标单位确定、 中标合同的签订、 未中标单位保证金的退还。 施工阶段针对工程特点做出如下规定:
一、 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结合现场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组织设计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施工条件、 施工重点、 难点等)、 施工总体规划、 实施目标(质量、 进度、 安全、 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 保修等)
2、 工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名单
3、 主要项目施工方案(包括临水临电方案)、 工艺流程的选择
4、 主要技术组织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工期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成品保护措施、 消防措施、 保卫措施、 环保措施、 冬雨期施工措施、 施工配合措施等)
5、 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 各项资源需用量计划(劳动力计划、 装饰机械设备计划、 甲供材提单及使用计划, 甲指材封样及使用计划, 自购材进场计划)
6、 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机械、 加工场地、 材料堆场、 临水、 临电、消防设施、 住宿区、 垃圾存放点、 安全出入口及其他临时设施位置等)
7、 不能按照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自愿接受处罚的承诺 《施工组织设计》 需在进场 3 日内经上级技术部门批准并签字、 盖章后提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
二、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 规范、 工程合同、 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 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
三、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能适应工程管理需要的管理机构
1、 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
2、 管理人员内部管理职能分工、 任务分工明确, 工作流程通畅;
3、 管理人员责任心强、 沟通能力强、 执行能力强, 能与甲方、监理协同工作;
4、 管理人员长驻现场随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5、 提倡各种文字记录、 备案制度。 如果甲方认为现场人员不符合以上要求将随时要求各施工单位进行调换。
四、 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 安全、 进度管理体系, 建议按照三阶段控制原理进行施工管理
1、 事前控制(预控), 要求预先认真熟悉图纸、 掌握设计意图、认真做好图纸会审、 记录、 整理工作, 预先进行周密的质量、安全、 进度计划, 先期发现施工中、 图纸中存在的问题、 可能出现的困难, 提前采取措施, 避免对正常施工造成影响。 若因施工单位未认真进行此项工作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工期不予顺延。
2、 事中控制(过程控制), 事中控制虽然分为自控和监控两大环节, 但关键还是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自我控制能力, 甲方、监理监控则是施工单位自控的必要补充。 每道工序要求施工单位首先进行三检(自检、 互检、 专检) 再报监理检验, 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3、 事后控制 , 问题出现后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纠正偏差, 保证质量、 安全、 进度处于受控状态。
五、 质量控制;
1、 装饰材料的质量控制
①按照设计要求选择材料 (需要封样的要提前进行甲方、 监理、施工方签字确认)
②材料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③加强进场材料的检验, 自检合格后再报监理检验
④做好进场材料接收、 保管、 存放等管理工作
2、 工序质量控制
①必须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 (需要样板先行的样板检验合格后再大面积展开)
②做好工序交接检验工作并进行交接记录
3、 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控制 控制检验批→分项→分部的质量
4、 质量通病的控制 通病发生的原因是人为因素, 必须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 完善管理, 加强技术力量避免通病的发生。
5、 加强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 程序、 组织控制, 按照“验评分离、 强化验收、 完善手段、 过程控制” 的原则进行。
六、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成品保护: 按照项目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成品保护、 现场保卫若干规定》 执行, 重点加强高空坠落、 物体打击, 触电伤害, 机具伤害, 火灾的防范; 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七、 进度控制:
1、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不同深度、 不同功能的进度计划系统
①控制性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 月进度计划)
②实施性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2、 进度计划的提交
①总进度计划进场后 3 日内提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
②月进度计划每月 5 日前提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
③周进度计划每周一上午 10: 30 前提交甲方项目部及监理 若因施工单位未及时提交进度计划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工期不予顺延
3、 施工单位应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如有偏差, 应及时在组织、 管理、 经济、 技术等方面采取纠偏措施, 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八、 例会制度
1、 施工单位必须安排熟悉现场施工情况的专人参加规定时间举行的工程例会, 迟到者罚款 50 元, 无故不到者罚款 100元。
2、 参会人员须做好例会记录, 将例会内容准确、 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人员。
九、 电梯的使用
1、 各施工单位若需使用电梯, 应当提前到甲方项目部开据《货物准运证》, 并按照批准事项有序使用。
2、 电梯使用中严格按照物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严禁争抢、 打架斗殴, 违者责任双方各罚款 500 元, 情节严重者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此规定经监理、 甲方及施工单位三方确认签字盖章并严格落实。 项目验收及移交阶段 工程完工后根据合同约定报质监部门或监理单位参照如下行业标准、 验收规范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砌体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50300—2001) 《建筑电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建筑电器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气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93)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JJ/T29-98)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268-97) 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 项目 验收合格后与业主进行移交工作包括对项目 设备设施的移交、 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的移交。 工程移交后对工程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与维护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并进行统计分析, 以反映项目的工程质量。 项目的总决算 编制并审定项目的总决算报告, 并通过与项目的概预算进行比较分析, 确定项目决算是否达到总成本目标的要求。
请装修公司装修住房 开始说的预算跟做下来的预算超了1倍 我改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算好材料帐rn装修过程中,材料的费用占了绝大部分,在规划家居装修所用材料以及用量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出发,精明算好材料帐。rn装修材料的预算关系到装修过程中每一项费用的用途,在装修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面对繁杂的项目,众多的数据,需要对装修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其中猫腻也要慎之又慎。所以,看预算是一门不简单的小学问。如果材料的预算没有做足的话,不仅浪费金钱更严重的是拖延的施工进度,影响整体效率。rn
二、算好设计账rn设计是装修的其中一部分,在装修前必须预估自己家居的设计费用,当然这项费用是建立在请设计公司设计的基础上。选一个好的设计师非常有必要,设计费千万不能省。在为装修做设计的时候,建议多与设计师沟通,让设计师更好地了解你对居室的设计构思,使他们为你的居室打造更好的设计图。rn
三、算好时间帐rn装修所用的时间一般都由户主和施工方共同协商定下的,户主在计算自己的施工时间帐时,必须先了解清楚各项施工大约所需时间,与自己期望完工时间进行配合,再与施工方进行沟通,这样才能达到双赢的局面。rn
四、算好权益帐rn目前家装市场鱼龙混杂,装修公司良莠不齐,导致了名目繁多的投诉。因此,保留证据是装修维权的关键。rn
五、装修维权陷阱逐个数rnrn购料陷阱:装修时如果是自购材料,少数施工方会通过介绍购买材料以收取回扣;开“大处方”,少用多买,多的拿走;又或者比实际用量要少,但预算上虚报。如果是包工包料,在用料数量、用料品牌上做文章,但实际使用劣质材料或偷工减料。rn质量陷阱:这通常表现在隐蔽工程、水电、门窗等项目上,用劣质的水管,导致水管容易爆裂;使用不合格的电线,导致跳闸等。这些地方只要有质量问题,往往是多次返工都不能解决问题,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rn设计陷阱:很多公司在接待时都会说设计是免费的,但是当消费者对设计不满意时或对工程造价、预算不满意时而不想委托该公司施工的时候,该公司就会要求消费者支付一笔昂贵的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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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高空坠物责任划分是如何确定的?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而且也不会将补偿义务人的范围无限扩大化,所以这一立法规定较为合理,体现了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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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此处立法者显然考虑到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1
1、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1
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应不仅限于8年)1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1
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1
5、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
6、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1
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1
8、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1
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20、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2
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人民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处理。房屋婚前装修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在婚前就已经装修过的房屋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看房子是属于哪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买方的一方不同意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的时候房子不能进行分割,仍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将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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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现在刚拿到房子,准备对房子进行内部装饰一下,装修工人的装修合同怎么签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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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当具备要约和承诺二个阶段。
其次,对于已经成立的合同,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几个: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订约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精神健康状况分为三类四种。具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视为完全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适应的合同不是无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如果事后被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则有效,如果不被追认则合同无效。
二、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约定?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止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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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受伤业主有责任吗
装修工人在施工中受伤,业主是否担责取决于双方的法律关系和业主的选聘、指示、监管行为。若业主直接雇佣,可能需担责;若通过装修公司或包工头,则关系复杂,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业主在选聘、指示、监管上的过失可能导致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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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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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装修工人摔伤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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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办理吗?如果把一个废旧的建筑装修成一个酒店,这样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码?
[律师回复]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办理吗?如果把一个废旧的建筑装修成一个酒店,这样需要办理规划许可码?
[律师回复]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而根据《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若对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4)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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