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宅基地赠与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1、首先,根据规定,办理出让土地赠与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登记申请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赠与协议公证书原件,或赠与公证书和接受赠与的书面文件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对于出让者已购公有住房在办理土地赠与的,提交补交土地*证明及补交房屋差价(标准价、优惠价公有住房)证明。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房屋登记表等等。
3、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4、必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设立宅基地使用权: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2、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非本集体的农村村民。
(2)已拥有一处达到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3)农村村民转让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1、宅基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物。经法定审批程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权利人有权在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其他附属物。这是宅基地使用权设立的主要目的。在宅基地以外的空地上,权利人还有权种植树木。
(2)权利人有权处分宅基地使用权。虽然我国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但农村居民对宅基地上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并得自由处分。
2、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宅基地是用以建造村民住宅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将宅基地挪作他用,如利用宅基地建设厂房、旅店、酒店等。但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农村村民如果只是利用自家住房附带地从事小规模、家庭式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不属于改变宅基地的用途。
四、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都是利用他人土地从事建造活动,且均可在集体土地上设立,但两者仍属性质不同的用益物权:
(1)权利主体的身份限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限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基本上没有限制,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无不可。
(2)权利内容不同。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抵押或投资人股,而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抵押及出资。
(3)取得方式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采取审批的方式,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通过出让或划拨方式。
(4)设立要件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无须登记即可设立,而建设用地使用权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
(5)是否有偿不同。宅基地使用权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偿取得,而以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
(6)存续期限不同。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期限,且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期限。
农村宅基地赠与子女需要什么手续,具体回答如上所述。要实现宅基地使用权赠与,必须赠予人与受赠人都是本村户口拥有者才可以实现赠与。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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