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买房合同但不想卖了如何办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卖家违约了,买家可以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2、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3、赔偿损失。损失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签合同没看清签了如何办
签合同没看清签了,当事人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合同。
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重大误解,是指由于行为人在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方面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情况下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
审查是否构成重大误解,应从以下方面进行:
(一)合同相对人是否对合同的性质、标的物的种类、数量、质量、后果等产生了重大误解;
(二)误解是否由误解方自己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诈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合同相对人是否因重大误解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误解是否直接影响到了误解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者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数量等产生错误认识,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发生该错误认识行为人就不会作出相应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误解。
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存在重大误解,并请求撤销该民事法律行为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根据交易习惯等认定行为人无权请求撤销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能不买吗
买车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可以不买,但是这种情况一般定金是不退的,因为这属于买方违约。不过如果买方不买是由于卖方违约的原因导致的,或者是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的,则定金可以退还,而且因为卖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解除合同的,定金应当双倍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签了买房合同但不想卖了如何办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