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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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所有权属于物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具体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对于此问题的相关回答,可以阅读下文了解。
具体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

一、具体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二、土地所有权的内容有哪些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

1、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

2、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3、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三、如何理解土地所有权

(1)土地所有权是一项专有权,其权利主体的特定性。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或农民集体,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显然,土地所有权的买卖、赠与、互易和以土地所有权作为投资,均属非法,在民法上应视作无效。

(3)由于主体的特定性和交易的限制性,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处于高度稳定的状态。除《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的土地实行征用”以外,土地所有权的归属状态不能改变。

(4)土地所有权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是一种最全面、最充分的物权。在土地所有权高度稳定的情况下,为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法律需要将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物权形态并且能够交易。

(5)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所有者,不能同时有多个所有者。

(6)土地为他人非法占有时,无论转入何人或何单位控制,所有权人都可以向他主张权利。

四、土地由谁所有

(1)村农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土地进行经营、管理。

(2)如果村范围内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3)土地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具体土地所有权是什么权,具体回答如上所述。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由各个独立的集体组织享有的对其所有的土地的独占性支配权利。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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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招标的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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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土地确权有哪些切实的好处呢?
首先通过全国范围内的确权工作,让土地的权属问题得到改善,大家不必再为土地的性质和归属问题而发愁。建立统一化的信息库系统,让农户的土地没有了纠纷和争执。有了承包证书后,农村便有了对土地的最大控制和利用权,为以后土地的入市和租赁交易服务提供了保障。那么那些情况下不能进行确权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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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土地是和户口相结合的,有些农户在城市中买房定居,并将全家的户口都搬迁到城市之后,这种情况下不能确权。
其次,如果农户手中有一块地并不是村集体分配而来的,是属于无人监管的荒地,那这种情况下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确权到个人户口。在早期土地的性质模糊不清时,这时候土地被买卖交易、转让、互换等情况也不能被确权。还有些地区的农户响应着国家“退耕还林”的号召并领取相应的《林权证》,这种情况也不能确权到个人账户。
土地承包政策有新变化,这些咱们老百姓都得要知道!
确权之后就意味着土地将会允许入市!相信很多人都在等待这项政策,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完善,土地的入市也随之到来。而未来将会建立个人化的租赁和入股系统。农民可以将手中的土地租赁和转让给他人,在新农村的建设道路中,这项政策正符合国家的现阶段经济发展的需求。而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加入村集体的合作社中,将来就可以入股收分红,大家都会变成股民。
确权之后在土地的征收上也有了新形式和新属性。保证农民利益的最大化,促进土地的多元化资源配置。并避免征收过程中农民利益的受损,完善自愿征收和转让制度,对宅基地的属权问题将会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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