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466人
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问题带来帮助。
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

一、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

租房合同的条款有:承租人出租人的姓名信息;房屋的位置信息;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购房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的。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的。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重格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问题检验确实不合格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无故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的。

8、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一年内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9、未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代理人私自出卖房屋的。

10、以胁迫或者强制的手段违背购房者意愿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1、乘对方处在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2、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3、口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三、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的。

2、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的。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的。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

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重格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问题检验确实不合格的。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7、无故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的。

8、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一年内都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9、未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代理人私自出卖房屋的。

10、以胁迫或者强制的手段违背购房者意愿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1、乘对方处在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2、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13、口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8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2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0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54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5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0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4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2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0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5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3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租赁协议合同中,要写清房屋坐落位置、房屋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租赁期间房屋设备损坏责任、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等。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一定确保条款齐全,在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违约,则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租客出租违建房,租客退租,退租方应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每年的秋季,都有大量的大学毕业生踏入职场,开始了租房生涯。但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在租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因受骗而导致利益受损的现象。  黑中介、二房东、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等因素,都会给租房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烦恼。  实地仔细勘察,避免后续麻烦  看房子尽量挑白天,实地勘察时应考察户型、采光、安静度、周边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还应该注意水电、电器、煤气热水器有无问题。上班时段体验一下房子到工作单位的交通路线。很多职场新人在租房时觉得房子还不错,看一眼就签订合同了,但租房后才会发现房子周边环境太乱、交通不便等问题。  选择信誉中介,避免被黑  合法经营的中介公司都应持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下发的相关证件以及租赁业务许可证。在看房之前也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在租房成功之前,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黑中介往往以这些好房源当幌子,等到租房人要看房时,又谎称房子已经出租,然后带租房人去看一些高租金的房子,乘机强收看房费、信息费。职场新人在找中介时,一定要看清中介的营业执照,这样可避免踏上黑中介的贼船。  检查房产证,慎防骗局  二房东在合同约定租期满后,将房屋租给新房客,要新房客一次性支付长期房租,或是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房客,从中骗取差价。职场新人在租房前,最好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并想办法弄清房产证真伪以及房东与房屋租赁登记人是否一致。对于二房东转租的房子,租房人要了解二房东有没有原房东的转租授权,并注意租房者签订的新租房合同期,千万不要超过原合同的租赁期限。  签合同需谨慎,当心押金难返还  签订合同时,应该在房东或中介公司在场情况下,检查家具填写清单。要明确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并要约好付款方式。很多职场新人没看清合同条款就签了字,出现纠纷后又难在合同上找出证据,关于物管费缴纳、家具使用费、水电费这三个方面的约定,是很多租房者事后屡屡碰到的陷阱问题。没有经验的租房者因此难以获得全部的押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租房合同高空坠物条款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10w+浏览
损害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杭州公租房租赁条件有哪些内容
杭州公租房租赁条件内容包括有申请人居住的常住户籍有无5年以上、年收入低于有无低于规定标准以及在城市区内有无住房等。另外杭州公租房租赁分别对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提出不同的条件。
10w+浏览
租客出租违建房租户不给退租合法吗
[律师回复] 每年的秋季,都有大量的大学毕业生踏入职场,开始了租房生涯。但由于大学生涉世不深,在租房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因受骗而导致利益受损的现象。  黑中介、二房东、合同细节约定不明等因素,都会给租房后的生活带来很多烦恼。  实地仔细勘察,避免后续麻烦  看房子尽量挑白天,实地勘察时应考察户型、采光、安静度、周边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还应该注意水电、电器、煤气热水器有无问题。上班时段体验一下房子到工作单位的交通路线。很多职场新人在租房时觉得房子还不错,看一眼就签订合同了,但租房后才会发现房子周边环境太乱、交通不便等问题。  选择信誉中介,避免被黑  合法经营的中介公司都应持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下发的相关证件以及租赁业务许可证。在看房之前也不需要签署任何协议。在租房成功之前,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都应该是无偿的。黑中介往往以这些好房源当幌子,等到租房人要看房时,又谎称房子已经出租,然后带租房人去看一些高租金的房子,乘机强收看房费、信息费。职场新人在找中介时,一定要看清中介的营业执照,这样可避免踏上黑中介的贼船。  检查房产证,慎防骗局  二房东在合同约定租期满后,将房屋租给新房客,要新房客一次性支付长期房租,或是将房子高价转租给房客,从中骗取差价。职场新人在租房前,最好让房东出示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并想办法弄清房产证真伪以及房东与房屋租赁登记人是否一致。对于二房东转租的房子,租房人要了解二房东有没有原房东的转租授权,并注意租房者签订的新租房合同期,千万不要超过原合同的租赁期限。  签合同需谨慎,当心押金难返还  签订合同时,应该在房东或中介公司在场情况下,检查家具填写清单。要明确合同中的义务和权利,并要约好付款方式。很多职场新人没看清合同条款就签了字,出现纠纷后又难在合同上找出证据,关于物管费缴纳、家具使用费、水电费这三个方面的约定,是很多租房者事后屡屡碰到的陷阱问题。没有经验的租房者因此难以获得全部的押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申请公租房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人要达到18岁,在主城区一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门面租赁合同条款都包括哪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兹有乙方租用门面一套。1、租期日期从_年_日至_月止。租金每季度_元整,应提前_个月支付,超过一天将收取每日_元的滞纳金,超过_天房主有权收回门面。2、门面内装修由经营者负责,合同终止后,装修不得随意破坏拆除。甲方(公章:乙方(公章_年_月_日。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农村租地转租,可以再租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租赁土地能否再转租 是可以转租的。 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租的使用制度:按照我国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可以使用拍卖、招标、双方协议的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可以使用出售、交换、赠与的方式。 三、土地使用权出租: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四、土地使用权抵押 五、土地使用权终止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注意事项: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一、转让合同的形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二、国有土地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 1、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为国有或集体单位的,应提交有资产处分权的机构出具的同意转让的证明。 2、转让方也要认真审查受让方的资信能力,包括银行资金证明、有无重大债务纠纷等,以免造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后资金无法收回的结局。 现场 三、转让价格评估事宜 在转让前,应该对土地转让价格进行评估。因为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转让方为国有单位时,国有土地及相关资产须经法定估价机构估价,并经国土部门予以确认。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担保: 1、拟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瑕疵问题,是受让方必须关注的重点。转让合同签订之前,必须去国土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无抵押与被采取司法限制。 2、鉴于有无土地权属及相关争议不易调查,加之受让方的履约能力难以判断,应明确双方相互提供担保。 五、有关税费转让合同签订之时,双方应对有关应缴纳的税费项目、标准及数额进行咨询,并对税费负担问题进行明确。根据有关规定,税费的计算依据一般为土地 成交价,若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的,则应以土地评估价作为计算依据。 六、土地用途及相关用地条件的变更 : 1、国有土地转让往往涉及土地用途变更问题,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尤为突出。土地用途及相关条件能否变更、变更程序及费用负担应在转让合同中约定清楚。 2、转让前的土地大多是工业用地、办公用地等,转让后多为商业或住宅开发用地,不仅要经规划部门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且须缴纳相关配套费用。有的虽不改变土地用途,却需改变出让合同限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用地条件。 七、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归属问题 1、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效力及于地上建筑物,无约定的,推定包含。国有出让土地未达到规定开发程度不得转让,划拨国有土地无地上建筑物不得转让。 3、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八、权属变更程序与支付转让价款问题 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合同签订、国土部门审批、补办相关手续、登记办证等多个环节,有时还涉及抵押权解除等程序,故转让费的支付应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根据转让程序设定付款期限与金额,体现相互制约与督促作用,以降低双方交易风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租房合同有哪些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