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租户是否有业主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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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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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小区租户是否有业主权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小区租户是否有业主权利

一、小区租户是否有业主权

小区租户享有业主的部分权利。租户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暂时的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依法享有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租房户享受业主权利吗

租房户享受部分业主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对房屋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不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也就意味着其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服务的有关事项进行商讨。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小区租户是否有业主权利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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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位出租,物业有权利向业主出租么
[律师回复] 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
一、部分认为,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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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位,物业有权利像业主出租吗?
[律师回复] 也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该类车位也不可以购买产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总体上来说,车位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能办出产权证的,该协议也是无效的。观点
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交由开发商开发管理的,开发商可以通过租赁人防车位获得租金,但使用人防工程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因此,大家在约定租赁期限还要注意。那人防车位可不可以进行租赁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对人防车位的租赁主要有两种观点:观点
一、部分认为,租赁人防车位存在着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该车位被政府部门无偿征用的可能性。最后。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如要租赁人防车位最好先取得人防部门的许可。而且。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另一种是不能办出产权证的。所以在大家购买车位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清楚,你签署的是《机动车位购置协议》,还是《车位租赁协议》或《使用权转让协议》。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根据有关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此外,建设部相关条例已明确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人防车位既不属于开发商。常见的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也可以地简单分为两种。另一种是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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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租房怎么利于房主的合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有利于房东的租房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房 主) :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合肥市庐阳区阜阳北路182号1幢308室(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到年月
日。共计个月。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租金每季度结算。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租金于季度五日前交付甲方。
三、相关费用
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宽带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附:电表底数度,水表底数吨。(时间)
四、房屋出租保证金
除首次交付租金时,乙方应另付保证金(大写)元整(小写:元) 。退租时甲乙双方无任何异议,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租用本房产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道德、经济纠纷。
1、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不做的活动,若有违反法律,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注意居住安全,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用电安全,不得乱拉、乱接电线; 对于防盗、防火、用电安全进行经常检查。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造成甲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给甲方; 造成第三方房屋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处理,由乙方全额赔偿对方,并按违约处理。
3、屋内用具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照价赔偿。
4、现金等贵重物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5、乙方不得把社会闲散人员带入房内,对自身安全负责。 附: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空调、热水器、煤气灶、烤箱、沙发、茶几、桌子、椅子两把、凳子两把及其他附属家具
六、相关权益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不能擅自与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也不能改变其用途,否则属于违约。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并罚没保证金。
八、租凭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 3 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在原租期已到期,新的续租协议还未签订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不再签约续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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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同的解除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本房产。
(1)擅自将房屋转让,或与他人合租、转租或借给他人;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超过一个月。
若甲方依上述第
1、
2、3项约定而解除合同,将同时罚没保证金作为最少赔偿金,并有权追述乙方法律责任。

一、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仲裁。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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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与户主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签订购房合同是所有购房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购房者务必重视。请一个律师为您作顾问是非常必要的,签约的具体过程如下:
1、谈妥价格后,购房者应签订认购书(附录样本),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双方在协议中应明确购房者在什么情况下可终止协议、索回定金。认购书主要内容包括:认购物业、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付款方式、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签订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等)。
2、签完认购书后,售方应给购房者发放《签约须知》,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贷款凭证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3、完成以上环节,就该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了。内容包括:(
1)售房人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购房人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花园××号楼××层××房。近年来,购买商品房纠纷呈上升趋势,或因面积不符,或因价格有诈,或因交付太迟等等,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财力和精神上的损失。大部分原因是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粗心大意所致。许多购房者任由销售人员填写合同,拿过来只看看价格就马上签字,使合同失去了它应有的作用。近日,记者就如何正规地签订购房合同采访了市房管局的专业人士。首先,购房人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并确认你所要购买的房产是否具备销售条件。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工商营业执照,以确认开发商的主体资格;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所售楼盘的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四证,以确认你所要购买商品房的合法性。通过对四证的审查和你对所购楼盘的实地察看,你可以放心地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坚持使用国家认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规范文本,不要使用房地产开发商单方制定的合同文本,以防在合同中出现欺诈行为。购房者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一定要弄清楚,特别是有关房屋面积和购房者付款金额、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尤其是在违约条款中,必须写明如果产生质量问题、面积不符问题、交房拖后、配套设施不全以及其他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的索赔办法和赔付金额。目前我市使用的商品房的规范文本是由省工商局和省建设厅共同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开发商提供,是在当地房管部门登记过的格式合同。该合同由三部分组成:格式条款,选择条款,协议条款。格式条款是合同双方不能变更和选择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双方必须同意;而选择条款和协议条款则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在合同中表现出来,只要把握好选择条款和协议条款,就能充分保障购房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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