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吗
新农村建设拆迁需要征收补偿方案。国家进行新农村建设征收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取得批准,经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组织实施、拟定征地方案。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厂房被征收先拆迁后补偿赔偿合理吗
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时候,必须要先进行补偿后拆迁。因此先拆迁后补偿是属于违法的。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征收部门要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本条例规定,根据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政府拆迁部门要求先搬迁再补偿的时候,被拆迁户有权拒绝,政府部门可以与被拆迁户进行协商,例如提出给予更高的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在被拆迁户同意先搬迁的情况下,政府可以更快地推进项目拆迁和建设。但是,政府拆迁部门不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拆迁或者威胁被拆迁人,否则被拆迁人可以报警处理,并向政府拆迁部门的上级单位举报、投诉。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三、造纸厂被征收拆迁要怎么补偿赔偿
包括以下赔偿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2、停产停业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这些规定当然适用企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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