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39人
专家导读 试用期的起算点应当是实际用工的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有在实际工作开始后,用人单位才能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因此实际工作开始日期应当作为试用期的起算点。下文中,我们具体看看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试用期的起算点应当是实际用工的时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有在实际工作开始后,用人单位才能对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因此实际工作开始日期应当作为试用期的起算点。从实际用工之日起计算试用期能够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的合理平衡。如果以劳动合同订立之日作为试用期起算点,由于此时劳动者还没有参加劳动,有可能产生至实际用工之日时试用期已届满的情形,这与试用期的本意相违背,对用人单位显然不公平,也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劳动秩序。

二、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培训的,且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需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呢?

首先,用人单位要明确具体的录用条件,且内容合法,并对劳动者公示。其次,用人单位应当科学、合理地设定试用期考核标准和办法,并与录用条件结合起来,从而对员工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做出客观有效的判断。最后,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前作出解除决定。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建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解除理由。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试用期届满前,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试用期一旦届满,劳动者便如期转正,用人单位无权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无理由或者随意辞退劳动者的,都是违法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法律中明确了并不是必须要有的。因此,有试用期的一般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之后约定的。当然,在约定了试用期的情况下,就要受《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约束,最高不能超过6个月。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上文已经进行了解答。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一键咨询
  • 145****48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3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5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2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3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00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12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6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日期包括试用期么
从《劳动合同法》第19条中的规定来看,对于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这种情况下不存在试用期。但要是双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也约定了试用期的话,那么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吗
算,劳动合同截止日期算当日,解除劳动合同日期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期限应当自收到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律师我想问个问题!就是举个例子 一个员工8月8日入职,试用期3个月 试用期是8月8日-11月7日 那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开始日期应该是多久呢 ?
[律师回复]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所以是合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扩展资料
试用期的期限应当以法律规定的时间为准,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不管是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的合同,都约定的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这里应当注意,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的最高时间为两个月,就是说,如果在面试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劳动合同为一年,那么在两个月劳动者就可以写转正申请了。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已完成一定任务为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就是钟点工),这三种情况法律是禁止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一个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说先适用三个月,再看,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就是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劳动者在应聘求职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弄清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3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因我周日考试,周六日请假扣我的全勤奖和两天工资,但没有在劳务合同中声明周六日不能请假,并且为了这两天假期,元旦无休,且没有双薪
[律师回复] 江苏产假规定128天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128天,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统一为13天。另外,明确了四种情形可以生育“三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婚假、产假和护理假。《条例》表示:“前两款规定(即婚假、产假、护理假)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同时增加一款,“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买不买社保?
[律师回复]
一、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二、试用期买不买社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全日制职工如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买不买社保?
[律师回复]
一、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二、试用期买不买社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
[律师回复]
一、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二、试用期买不买社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合同日期怎么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全日制用工试用期怎么约定?
[律师回复]
一、全日制用工如何约定试用期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第一次用工时,一般会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技能进行考核,符合条件的转正;劳动者对新单位也进行适应。因此,在试用期中,劳动者的工资往往比转正后的工资要低,于是,有一些单位就利用劳动法对试用期的规定,采用短期用工,降低工资成本,甚至以试用为名,不给劳动者转正,或者将一些无需较长培训时间,技术含量低或可替代性的岗位,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规避法律,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试用期作了详细的规定:全日制用工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对试用期期限也做了限制性的规定,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试用期。此条款为法定的禁止性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即使在合同中有约定,也是无效的。
二、试用期买不买社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1994年《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32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驾驶证扣12分,15日内7日学习完成了,考科目一因为工作原因,未在15日内考试,直接去考试能恢复驾驶证么?
[律师回复] 驾驶人酒驾扣12分,暂扣驾驶证5个月,罚款1000到2000元,应当在15天内到车辆管理所参加七天的理论培训,然后参加科目一考试,考试合格后记分予以清除,暂扣期后凭考试合格证明到车辆管理所申请领取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试用期起算日期怎么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