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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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工龄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龄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一、工龄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基本工资工人按工人资格确定:

1、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

10年2000元,15年2300元,2500元,2800元,30年3000元,40年3500元;

2、工龄工资

工龄增长,每年30元。工龄工资的实施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也是对终身工人的鼓励,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稳定;

3、收入补贴按照实际劳动报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工作,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多工作,多生产,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安慰,也是鼓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二、员工被辞退,工资如何计算

月工资除以21.92天为日工资。计算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实际工作天数,乘以日工资就是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除特殊情况外(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当然应该有经济补偿或赔偿

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三、如何计算工伤工资福利

计算工伤工资福利的办法:如果职工接受工伤医疗而停工留薪的,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计算,即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仍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是该停工留薪的期限,一般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工龄与工资是如何计算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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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与工资是怎么样计算的?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龄与工资是怎么样计算的?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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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龄怎么计算,工龄怎么计算工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计算方法
连续计算法
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
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
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工龄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当今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原单位工龄与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有关系吗,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我与原单位购买工龄,重新就业,工龄还有继续计算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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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怎么计算?
1、员工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工龄工资:连续工作满一年50元/月。连续工作满二年100元/月。连续工作满三年150元/月。连续工作满四年180元/月。工作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十年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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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工资怎样计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工龄工资怎样计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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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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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工龄工资,工龄工资如何计算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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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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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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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与原单位买断工龄重新就业后原工龄是否连续计算
[律师回复] 买断工龄是违法的
“买断工龄”是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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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 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
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 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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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龄工资的工龄是怎么算的呢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计算工龄工资的工龄是怎么算的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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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龄与工龄在教师晋升工资时,应该区别对待吗?工龄只能按教龄的一半计算,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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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华氏32度以下的低温工作场所或在华氏100度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提炼或制造铅、汞、砒、磷、酸的工业中以及化学、兵工等工业中,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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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退休职工丧葬费与工龄抚恤金的计算
[律师回复] 重庆市非因公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重庆市非因工死亡待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文号:渝府发〔2008〕97号发文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死亡善后工作,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和退休(职)人员(以下统称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后,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三、资金列支渠道 (一)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其死亡后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二)企业在职职工及未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范围人员的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由所在企业支付。 四、执行时间2008年10月1日及其以后死亡的企业职工,其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从2008年10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五、其他 (一)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二)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和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26号)规定参保,养老待遇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人员,本通知施行后死亡的,比照本通知规定享受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金;本通知施行前死亡的,其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比照同时期企业职工死亡相关待遇标准执行。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待遇。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根据本通知制定实施意见。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后工龄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工龄与转入新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法释〔〕4号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二、工龄是什么意思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后工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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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释〔〕4号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理情形。
二、工龄是什么意思工龄是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它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机关、事业单位为有别于企业用工作年限,实际上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的含义和作用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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