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中介要承担什么责任
二手房中介要承担提供当事人与订立合同有关的所有真实情况的责任;承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二、遗嘱继承房产要走什么手续
遗嘱继承房产的手续:
第二、是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第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税收。
要注意,房屋继承的特殊情况有:
1、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共有财产只有房产一处,除一个兄弟外无其他亲人,其兄弟可否继承死者遗产视情况而定,若死者生前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明其兄弟为继承人,则其兄弟有继承权;若死者生前并未立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明其兄弟为继承人,则其兄弟有继承权。
2、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子不可以按照死者遗嘱继承整套房屋产权。因为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一分为二,其中一半才是死者的遗产。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的,该部分遗嘱无效。其子只能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该房屋一半的产权。另一半的产权还是死者妻子。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买卖二手房都需办什么手续
二手房买卖的手续是:签订买卖合同,交付首付款;买卖双方到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类税费;取得房产估价及税费明细,确认完税领取过户回执。
二手房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它是相对开发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是房地产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
二手房居住权年限最长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具体期限可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协商确定,在居住权合同中共同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为至居住权人死亡止。
购买二手房与新房有以下区别:
一是产权来源不同。二手房产权原归属自然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新房原归属开发建设单位。
二是房屋状态不同。二手房大多是现房;新房大多是期房。
三是购买程序不同。购买二手房是先签约再核查资格,购房资格由窗口工作人员输入买方家庭信息等待结果;新房是先核查资格再签约,购房资格由开发商销售人员输入买方家庭信息等待结果。
四是提交资料不同。二手房需提交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新房只需提交买方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五是缴纳税费不同。二手房涉税较多有(八种):契税、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土地收益金、登记费、交易手续费;新房涉税较少有(五种):契税、印花税、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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