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工资如何发放,法律怎么规定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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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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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辞职工资如何发放,法律怎么规定的?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辞职工资如何发放,法律怎么规定的?

一、辞职工资如何发放,法律怎么规定的?

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以货币的方式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投诉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拖欠工资证据。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依约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暂行条例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员工急辞劳动法是如何规定扣工资

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后才能离职。如果劳动者急辞职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则单位无权扣发工资,但如果急辞职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要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克扣工资有什么法律责任,怎么认定呢

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为,会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的认定为克扣工资。

《劳动法》第50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辞职工资如何发放,法律怎么规定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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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针对高工资收入者的计算封顶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草纲目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身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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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属的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规定: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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