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自建房媳妇有份么
农村自建房在结婚前就已经建好属于一方财产媳妇没有份,在婚后所建则应视为共同财产媳妇有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农村自建房政策
农村自建房政策如下:
(1)想要建房,必须向村委会报备,村委会上报上级部门审批,等上面批了之后方可开始动工建房;
(2)在农村,每一户农户家的宅基地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农户在修建房屋之前必须按照自家的宅基地面积进行建房;
(3)农村建房需要经过统一规划,一般不能超过两层。
农村自建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的年龄必须在18周岁到65周岁之间,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的自建房经过了本地乡政府的审批,属于合法的建筑房屋;
3、申请人要有支付首付的能力,并且有自留资金;
4、申请人有稳定的收入,有偿还银行贷款的能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农村自建房媳妇有份么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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