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合同不是与房东签订的效力是哪些
租房合同不是与房东签订的,合同不一定是有效的。如果签订人是获得了房东授权的,则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如果签订人没有获得房东授权,则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如果事后房东对租赁合同进行了追认的,则合同有效;如果事后房东并未对合同作出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长租公寓与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二房东和次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这得根据出租人的意思表示分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是经得出租人同意的,则该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合同的履行也没有障碍。
2、如果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没有经得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但是出租人在知道转租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其同意转租,合同有效。
3、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就是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但是转租的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是否有效要看二房东和房东所签订的协议。如果那个协议里规定二房东不允许转租,则你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约定可以转租,合同是有效的。
除此之外,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对于租房合同不是与房东签订的效力是哪些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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